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正处于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所面对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和超常规的力度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12—2017年,我国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3.1%。同时应看到,扶贫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有的忽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的情况;有的搞低标准脱贫、突击式脱贫,甚至搞数字脱贫;还有的由争相“戴帽”变成盲目“摘帽”,有搞形式主义之嫌。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定位,坚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与担当。在具体扶贫实践中,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从脱贫难点入手,从群众需要出发,沉下心来帮扶,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坚持在精准上持续用力,瞄准脱贫目标改进政策安排、工作部署和业绩考核等工作,坚决防止低标准脱贫、突击式脱贫,更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完善干部扶贫政绩考核机制,改进扶贫督查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评,强化监督问责,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让搞形式主义的人付出代价。
激活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是脱贫帮扶对象,也是脱贫致富主体,要唤醒他们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其心热起来、手动起来,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只有把贫困群众主动脱贫的志气鼓起来,脱贫办法才会多起来。要通过劳动素质培养、职业技能培训、经营意识再造等方式,提升贫困群众的生产技能和竞争能力。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脱贫攻坚战,优化扶贫政策措施,引导贫困群众树牢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增强改变贫困面貌的决心和信心。高效整合全社会资源,多方式、多渠道解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问题。尤其要重视改善基层治理,完善驻村帮扶制度,激活贫困地区沉睡的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合力攻坚,构建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脱贫的互动机制,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增强造血功能。过去,一些地方扶贫偏重于“输血”,简单采取救济等扶贫方式,一些贫困群众虽然暂时脱了贫,但返贫率较高。消除深度贫困,要勇于突破常规思维,创新扶贫思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变“输血”为“造血”。精准扶贫既要精准施策,更要精准到户,找准对象拔“穷根”,明确靶向、量身定制、对症下药,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精准扶贫不能仅仅“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找准扶贫路子,完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做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补齐产业扶贫短板,用足用活产业扶贫资金,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发展模式,确保贫困群众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
(作者: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