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国的重大战略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赋予乡村振兴战略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乡村振兴问题不仅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关乎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关系中国未来发展方向与命运的重大战略。在中国迈向新时代的大背景下,探索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是一个十分具有挑战性的新课题。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中不难发现,迈向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基于新思维、新理念、新思路的伟大战略。如果全党全社会不能站在新时代的高度,以党中央的新思维为基准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那么乡村振兴战略就会犯方向性错误。目前,在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文件中,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重要思维值得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注与思考。
一、从“农村”到“乡村”的系统发展思维
党的十九大报告非常正式地把长期以来对农村的称谓从“农村”变成了“乡村”。从“农村”到“乡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包含着党中央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新思维。“乡村”是近代之前中国对乡村的称谓。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史中,我国对农村的称谓一直就是乡村。近代以来,基于现代经济学的“三次产业”分类理论,才把乡村人为定义为农村。农村是专门从事农业产业(自然经济和第一产业)为主的经济单元,所以叫农村,并按照此功能定位,将农村在现代经济系统中的主要功能定义为为城市生产粮食。
在中国古代的乡村称谓中,乡村所具有功能却不仅仅是单一的农业生产。从中国古代的象形文字来看,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乡”是“”。这个“”字内涵是指两个人相向对坐, 中间放着一个盆,里面放着肉和酒,他们俩坐在这儿吃饭聊天共食一簋的场景,这意味着中国古代的乡村首先是一群人共同生活的地方,而不是一个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事实上,中国古代的乡村是具有血缘关系、互助关系,并形成了共同风俗习惯、文化和价值的地方,这样的地方才叫“乡村”。用现代语言来讲,乡村是一个携带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基因,且集生活与生产、社会与文化、历史与政治多元要素为一体的人类文明体。
但是,当我们古老的乡村“变成”了农村,具有中华文明基因的乡村就变成了一个单一的经济体。按照这种产业分类思维,管理乡村的部门是农业部。按照这种产业分类思维所设定的现代化,城市才是可以让人们生活更美好的地方,乡村并不具备承载现代化美好生活需要的功能,它只被赋予了一个为城市生产粮食的功能。按照西方国家设定的现代化标准,农村人口越少越好。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千百年来曾在乡村世代传承的教育模式、生活方式、人文习俗都被认为是无用的东西。按照这种产业分类思维,就有了21世纪以来把教育从乡村撤走,各种要素加剧向城市流动的情况。如果没有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国家继续按照这种产业分类的思路走下去,中国的乡村在不久的将来将不再是承载中华文明优秀传统基因的乡村,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将时刻面临着断根的危险。
从这个角度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中国农村的称谓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文件中恢复为乡村,虽仅为一字之差,却代表着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种新思维,这种新思维,在哲学上是一种系统整体思维,它把乡村重新还原为一个政治、经济、文化与历史的中华文明载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个关于乡村振兴的二十字总体要求,就是着眼于中国乡村的整体振兴,要实现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系统性发展振兴,绝非单纯追求单一的农业经济振兴。
正是基于这种新思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把原来的农业部改革为农业农村部,为系统解决乡村问题提供体制机制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是乡村振兴战略,而非农村振兴战略,这就要求全党同志必须严格遵循党中央的正确部署,摈弃以往的碎片化思维,以一种系统整合的思维来切实解决好我国的“三农”问题。中国乡村社会的全面振兴发展,绝不能延续简单就经济搞经济的工业化思维,而应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历史的整体角度系统性加以解决。
二、从“城乡统筹”到“城乡融合”的城乡等值互补思维
从“城乡统筹”到“城乡融合”,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城乡关系的新提法,这不单纯是一个用词的变化,其中包含着党中央对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思维与新举措。长期以来,在传统的城乡统筹思维框架中,城市与乡村存在着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一直是城市高高在上统筹乡村。以往很多同志一谈到乡村,就会下意识地认为乡村是愚昧落后、不文明的,只有城市才是文明的载体。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有些农民和干部简单片面地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把房子建得跟城市一样,进而导致许多具有重大文化与历史价值的古村落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与拆迁。以往按照这种城乡不平等的思维,中国的城市化过程基本演化为城市替代乡村的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城乡“融合”,包含着党中央对城市与乡村关系的新定位、新认识。所谓“融合”,就是建立在城市与乡村价值等值、功能互补基础上的良性互动关系。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城乡融合新思维,首先需要摒弃根深蒂固的城市富大哥、乡村穷小弟,城市代表文明、乡村代表落后的错误成见。从城市与乡村的功能定位来讲,城乡关系更像一棵大树一样,乡村是大树的根,城市是大树的树冠。曾几何时,当人们在赞美城市花美果香时,似乎早已忘记了乡村那看不见的根。长此以往,中国未来的城市发展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将存在着严重的后遗症。
回顾中国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就不难发现没有乡村的中国是无法走到今天的,中国的改革开放最早也是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端的。20世纪80年代的“一包就灵”,解决了中国从农村到城市的吃饭问题。20世纪90年代最早进入市场的企业,是中国农村创造的乡镇企业,中国乡镇企业创造的财富首次占据了我国GDP总值的半壁江山。进入21世纪,我国的城市逐步具备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城镇化在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优势得以充分显示出来。至此,中国经济增长的重心从乡镇转移到了城市。在这个时期,人们开始逐渐的忽略乡村和农民,致使“三农”问题开始凸显。21世纪以来,城市的快速发展与农村、农民的巨大贡献息息相关,为城市化贡献最大的是进城成为城市建设与城市经济发展主力军的2.7亿农民。这2.7亿农民工中有9000万农民工在房地产、城市建筑行业工作,正是广大农民工用自己的血汗哺育建设了城市。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的乡村振兴之路,最需要重新认识的是乡村的价值。目前,从城市到乡村的“新回乡运动”作为一种新的力量正在悄悄地改变着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来的城镇化,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和资源向城市流动。近年来,一个值得社会关注的城乡双向流动、双向驱动的新城镇化模式正在逐步浮出水面。
城镇化不是恒定不变的直线运动。反观近代以来西方城镇化的历史,无不是在城镇化与逆城镇化的周期波动中进行。我国随着城市病爆发、空气污染、生活成本提高、城市生活审美疲劳等多种因素,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开始出现大批艺术家下乡、退休者告老还乡、人们组团到乡村养老等逆城镇化现象。在逆城镇化现象推动下,许多城市人到郊区买房、到农村去办农家乐、到山区去办各种旅游项目。伴随着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也催生了城市资本下乡搞有机农业、乡村旅游、古村落改造等新趋势。其实,城乡之间的融合发展之路,就是城乡各自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功能,推动各种要素资源高质量双向流动的城乡互补共赢、共生发展的新模式。
三、为小农经济正名的“小而美”“小而优”新思维
在如何发展乡村经济这个问题上,我国一直受到工业经济思维的左右,并据此规划了近几十年的乡村经济发展模式。按照工业经济思维,小农经济是中国迈向农业现代化的最大障碍。如何把小规模的小农经济改造为大规模现代农业,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内都被认为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实践中,大家依然可以看到我国古老的小农经济顺应现代市场发展要求并释放出巨大生命力的生动情景。如何认识中国几千年农耕文明遗留下来的小农经济,成为影响中国乡村发展的一个瓶颈。
对于这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为中国小农经济正了名,报告明确提出不是不要小农经济,而是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可否认,以美国为首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走的是一条我国无法简单照搬复制的大规模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毕竟,美国仅有3亿左右人口却拥有30亿亩耕地,人均粮食1吨,而中国拥有14亿左右人口,严守的却只有18亿亩耕地。而且,我们的土地三分之二都分布在丘陵地带。美国的农业可以不考虑保障国内粮食安全的问题,纯粹以追求商业效率为目标。中国农业的首要功能却是满足国计民生需要。按照现代经济学思维,要实现满足商业需求的农业发展目标,就必须不断提高人均生产效率,而我国作为人多地少的国家,为满足国民生计需求,追求的首要目标是优先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无论是西方的经济学研究,还是中国农耕经济发展的实践,都证明小规模经济相较于大规模经济,虽人均效率很低却可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中国大量的丘陵山地,决定了中国不能搞美国式的大规模农业。此外,中国农业的功能定位也决定了农业必须走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小农主导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要实现这个目标,小农经济是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经济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与大规模农业存在根本上的不同,它首先满足的是农民自身消费的功能,剩余的才进入市场流通。可以说,半商业化的中国小农经济在保证中国粮食安全上具有一种天然有效的调节机制,而纯粹的资本农业则完全失灵——如果粮食价格下跌,资本就会停止生产粮食,如果粮食价格不断提高,资本为了获利甚至会囤积居奇。不难发现,将关乎中国14亿左右人口的粮食安全交给唯利是图的大资本农业,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冒险行为。
对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生命力存在质疑为时已久。解放后,在“小农经济是形成资本主义的汪洋大海”理论的作用下,国家为了防止小农经济演化为资本主义,逐步把小农经济改造为集体管理的规模经济。实践证明,消灭小农经济曾给中国带来了粮食危机的巨大灾难。20世纪80年代以来,承包责任制一包就灵,秘密就在于国家把在中国已存在了几千年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找了回来。
为什么说小农经济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经济学角度看,是因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是农业生产过程中最有效率的组织方式。农业生产跟工业生产不一样,农业生产很难像工业生产那样不受天气、四季变化的影响而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在农村农忙时,上至80岁的老人,下至6岁的孩子,都可作为劳动力参加劳动,且农民每天为自己劳动的时间远远超过八小时。
现在许多大企业通过流转土地来进入农村,希望以工厂式管理方法来管理农业,实践表明,这种管理方法导致当年在生产队模式中出现过的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再次出现。局限于国土地形情况,美国式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很难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主导模式。我国要走出这个管理困境,必须充分学习借鉴美国式的现代化农业模式,在新疆和东北等为数不多的可适应大规模农业生产经营的地区通过最大限度地使用机器少用人来降低生产成本,其余地区则立足于走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小农经济主导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之路。实现小农经济与现代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高效链接,才是中国农业未来发展的出路之所在。
四、探索乡村“三位一体”治理的熟人社会思维
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乡村治理体系是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准确认识乡村治理模式的一个新思维,就是要区分好城市社会与乡村社会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乡村是熟人社会,城市是生人社会,这是认识与探讨乡村治理的大前提,若离开了这个大前提,就会因机械地把城市治理模式套用到乡村治理之中而导致乡村治理失效现象的产生。
最值得全社会反思的,首先就是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将民主选举引入乡村治理之中。1998年6月,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标志着村民自治民主选举制度开始在中国农村普遍推开。20年过去了,初期被寄予厚望的民主选举制度,在乡村治理上出现了严重失灵的问题——家族势力左右乡村选举、贿选问题普遍存在、乡村社会互助关系解构、选举出的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
我国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来解决乡村治理失灵问题,首先要从乡村是熟人社会这个大逻辑前提出发,反思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治理失灵的根本症结,以一种新思维、新思路去探索中国乡村社会自治、法治与德治的综合治理之路。
首先,民主选举在乡村无法真正落地的深层原因,就是这种来自西方的民主直选制度是适应于生人社会的治理制度,机械地将一个适用于生人社会的治理制度植入熟人社会治理之中,这是导致民主选举在乡村治理中作用失灵的根本性原因。
在几千年的文明演化中,中国古代乡村社会并没有走西方法治主导的民主式制度治理之路,而是基于中国乡村社会所特有的熟人关系社会,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传统文化和治理实践需要的德治主导式推举制度之路。中国乡村作为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熟人社会,形成了中国人所坚信的人之初性本善的伦理观。在这样一个小规模的熟人社会中,私人与公共空间是没有边界的,每个人的信息都是透明的。谁成为管理者不需要通过优胜劣汰及投票竞争来决定,而是由这个乡村最有威望的长老会来推荐管理者,经过千百年的实践检验,民主协商推荐制无疑是乡村社会中最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相反,在西方生人社会治理模式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必须共同遵循的契约关系,很难用道德的约束来构建良好社会秩序,最有效的治理模式就是法治,而非德治。在这样的社会中选择管理者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竞争,即投票选举制度。
由此,大家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早在2500多年前古希腊就实现了民主治理,这是由于古希腊的城邦社会是一个适应这种生人社会治理制度的社会模式。然而,这套被西方世界认为是最好的治理制度,在中国乡村社会反而落不了地,这不是因为中国农民愚昧、素质低,而是它与中国乡村的熟人社会不相适应。
同时,中国乡村社会同样需要民主。追求民主、法治、公平与正义是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应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但达到民主、法治、公平与正义的方式和路径却是多样化的。虽然当代中国乡村已经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传统熟人社会,而是一个比原来更加开放的乡村社会,但乡村熟人社会的基本特征没有改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正是适用于新时代中国乡村最有效的治理模式。
五、乡村集体发展之路的互助合作思维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方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就已不复存在。按照城市治理的思维和模式,要维系一个城市的秩序,只需要保证做到个人财产不受侵害、以法制治理城市公共关系空间及以城市公共财政解决好城市公共事务投资这三点。
20世纪80年代人民公社解体之后,我国所尝试走的就是试图用同样的城市模式来解决中国乡村社会存在的治理问题这样一条路。现如今,中国许多乡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已经改善了很多,按照城市治理的模式,乡村社会的法制建设也同城市一样进行着,但乡村社会并没有出现预想的良治状态。这是由于乡村“黑”势力、吸毒赌博、高价婚姻、打架斗殴等问题是无法完全通过法律手段来有效解决的。探索适应中国乡村社会治理发展实际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就是要努力探索出一条有别于城市的治理之路。要落实乡村自治与德治,乡村集体经济重建就必须跟上,以仁爱为核心价值的乡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模式的坚实经济基础。
乡村社会作为一个放大的家庭式熟人社会,仁爱互助是维系这个大家庭和谐稳定的核心价值,这也是乡村与城市组织最大的不同。要维系这种社会资本,除了互助合作的伦理外,还需要乡村集体经济这一新经济模式来支撑。
总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壮大乡村集体经济,不仅仅是要加强其在经济方面的功能,也是要加强其在乡村互助合作关系重建方面的重要经济基础作用,更是培养乡村社会资本的重要前提。同时,它还是健全和落实乡村社会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载体,这需要全党全社会在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高度重视。
六、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亲情思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最有新意的要求:“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源于血缘关系及熟人社会的乡村,本身就是一个以亲情关系为维系纽带的乡村。中国乡村社会所特有的敦厚、本分、好客重情的亲情特质,已成为一种中国农民所特有的思维方式。全党全社会要更好地认识新时代的农村,与新时代的农民打交道交朋友,必须以同样的亲情思维来进行。乡村振兴,固然需要资本投资、需要技术创新、需要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参与,但开启乡村振兴的第一道门,就是亲情思维。如果全党全社会不能够以亲情思维来开展中国乡村的振兴工作,农民的主体积极性就很难有效地被激活,乡村振兴就会缺乏内生原动力,最终导致乡村振兴战略成了政府一家要搞的乡村振兴,而非广大农民发自内心想要的乡村振兴,这是全党全社会在具体落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重视的方面。
亲情思维是打开乡村振兴的第一道门,只有在爱农村、爱农民的思维指导下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才会被切实调动起来,乡村振兴所需要的技术和资本才能有效地在乡村社会基础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乡村与城市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城市管理需要具备高度理性的法治,恰恰要排斥亲情等非理性因素的干扰,按理办事是城市公共治理的一般规律,在农村则正好相反。近几年,在扶贫工作中,全党全社会为乡村搞建设谋发展、送去了大量的钱和物,驻村干部也经常帮助农民家庭做事情,但常常换来的是农民的冷漠回应。这些案例都是由于部分同志在开展农村扶贫工作时没有带着爱农村、爱农民的亲情思维所造成的。亲情思维,就是广大扶贫干部要把农民当成“父母”来对待。政府对农村的扶贫和投资,不能自认为是对农民的恩赐,而应从内心把这份工作视作对农村“父母”的深情回报。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们的情感离乡村已越来越远。尽管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是重点关注“三农”问题,但广大学界和媒体,在学术和宣传工作中所用的“语言”依然是广大农民所听不懂的语言。有的干部到农村下乡驻村,有时仍然会表现出一些农民看不懂也很难接受的行为和做法,这都需要我们在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深刻反思与认真纠正。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能够与广大农民打成一片?那个时候,我们共产党人不仅没有钱给农民,还要依靠广大农民来帮助搞革命。现如今,当我们带着扶贫的资金和物质下到农村,有时农民反而会产生误解,这不是农村和农民发生了变化,恰恰是有的同志丢掉了做好“三农”工作的亲情思维和优秀的革命传统。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干部和农民兄弟坐在炕头上聊天,帮助农民挑水、扫地、种地。基于亲情思维的党群关系,使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与广大农民心连着心,从而在整个革命战争进程中得到了农民兄弟发自内心的认可与无私的帮助。
落实好党中央大力推动的乡村振兴战略,全党全社会必须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亲情思维做好党的“三农”工作。亲情思维,依然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金钥匙,依然是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充分激发广大农民内生发展动力,让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主体的最有力杠杆,更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的能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