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

2019年11月25日 10:25:32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评论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突出了法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决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之一。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对法治规律的深刻认识,确立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法治建设指导思想,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方向和目标。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在一代又一代人的接力奋斗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

  实践充分证明,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下更大的功夫,做更多的努力。

  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法者,治之端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之治”,法治是制度基础,是根本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聚焦政法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政法工作职责使命,以会议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标签 - 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依法执政,民主制度化,必然要求
网站编辑 - 李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