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的乡镇采访,记者几乎在每个村都能看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的宣传标语和漫画。说起这一治村“法宝”,村民们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
“如果没有‘36条’,很难想象村里能有这么大变化。”苏林贝至今记得9年前发生的事。当时,在外经商多年且小有成就的苏林贝,回到老家宁海县岔路村担任村委会主任。上任后,她决心把村里的路修好。没想到路通了,村民意见也来了:“她当村干部图什么?牛放在草堆前,能不吃草?”甚至有人说,苏林贝拼股参与了工程。
几年后,任期到了,苏林贝也犹豫还要不要当这个出力不讨好的村委会主任?就在这时,宁海推出“36条”,苏林贝觉得腰杆子一下子硬起来,毅然选择留任。
什么是“36条”?宁海县委书记林坚介绍,着眼于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行使,宁海梳理并颁布《村务工作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将涉及集体管理事务的19个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举措,通过晒权力清单的方式,推进村务工作阳光运行。在清单基础上,宁海对每一项权力事项都构建形成决策、运行、评估、修正等运行规范体系,并绘制权力行使流程图。
有了“36条”权力运行流程图,群众“看图动嘴”,干部“照单跑腿”。“村干部的权力透明了,村民就放心了;村级事务运行规范了,村集体发展就有希望了。”苏林贝刚留任,就遇到了建安置房的棘手工作。这要是在从前,准是纷争不断。有“36条”撑腰的她,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安置房造好了,村民一致点赞。
“36条”基本涵盖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的全部内容。同时,还规定了村级重大事项的“五议决策法”: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商议、村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两委会实施议案。
桥头胡街道涨家溪村推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让村干部头疼的是污水处理终端池建在哪儿。按图纸规划,终端池位置与村民房子的距离是23米,但施工方按计划开工后遭到了一些村民反对。村干部决定按照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最后将终端池与村民房子间的距离定为50米。村民充分参与决策后,没人再提出异议。
“‘五议决策法’由‘替民做主’变为‘让民做主’,各方找到‘最大公约数’。”苏林贝说,如今旧村改造、道路扩建等系列民生工程快速推进,百姓幸福感不断攀升。
随着“36条”深入实施,宁海县基层治理成效渐显,当地反映村干部问题信访量下降了80%以上。2019年,“36条”入选“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