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这一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真正的政绩,必然是敬畏规律、遵循规律、运用规律的产物。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既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更是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根本前提。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植根于科学理论、优秀文化与历史实践的深厚沃土。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深刻揭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必须立足客观实际、把握内在规律。马克思指出,“理论的方案需要通过实际经验的大量积累才臻于完善”,“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恩格斯指出,“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列宁也强调,“我们现在应当把组织工作中的讲求实际和求实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最主要的任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规律意识和求实精神提供了重要启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揭示了规律的客观性,“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凸显了治国根本法则,“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强调在立足实际、尊重规律的基础上主动作为。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我们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宝贵经验。1941年,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鲜明提出“实事求是”,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强调从实际出发探寻规律、指导行动。历史雄辩地证明,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脱离实际、违背规律,就会遭受挫折。
尊重实际、遵循规律,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认识论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必然法则,顺之则事半功倍,逆之则事倍功半。古人云:“有一定之略,然后有一定之功。”这里的“略”,正是立足实际、遵循规律的系统谋划。推动发展必须以客观实际为依据、以客观规律为遵循,既注重把准方向、科学谋划,又坚持精准发力、务求实效;既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反之,以主观臆断代替调查研究、以拍脑袋决策代替严谨论证,好高骛远、脱离实际、盲动硬干,必然留下隐患、贻误发展。
能不能做到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只是思想方法问题,也是党性强不强问题”,“实事求是就是最大的党性”。现实中,有的干部急功近利、任性用权,无视客观实际、违背发展规律,热衷攀比造势,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党性不纯、作风不实的具体体现,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只有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摒弃私心杂念,才能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确保决策符合实际、执行遵循规律,让思路举措务实精准,一步一个脚印把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必须牢牢把握人民立场这个根本价值旨归。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规律办事,就要深入把握发展逻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党员干部要练好调查研究这个基本功,提升辩证思维、系统思维能力,增强看问题的眼力、谋事情的脑力、察民情的听力、走基层的脚力,在深入调研、“跑遍”基层中把握矛盾规律、办好民生实事,把政绩写在群众心坎上。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最终要落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上。一方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双碳”目标,“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搞运动式‘降碳’、踩‘急刹车’”,发展数字经济必须“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另一方面,尊重规律不是消极无为,而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我国幅员辽阔、禀赋各异,发展路径不能“一刀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党员干部要立足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善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工作方法,发挥比较优势,蹄疾步稳走出适合自身特点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真抓实干。面对“十五五”开局起步关键节点,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作为根本遵循,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以科学决策确保方向,以真抓实干检验成效,发扬钉钉子精神,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实干实绩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答卷。
(作者系中央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