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制度文明中的民主性因素,具有鲜明品格和巨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与西式民主相比,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拥有无可比拟的理论和实践优势。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和战略定力,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在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中,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和人类实现解放的现实条件、正确道路,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他们认为,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马克思主义主体观和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其本质要求。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长期不懈奋斗。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目的就是反对和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越来越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巨大优越性。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长期探索的科学总结。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大国,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课题。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们党在国家生活各个领域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取得显著成就。后来,由于各种复杂原因,人民当家作主一度遭遇严重波折。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写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活动规范,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中国共产党就把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理念贯彻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中。中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样一套制度安排,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任何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或者相互取代的主张和做法,都不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质、核心理念和实践要求。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目的。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人类解放为最终奋斗目标,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改革开放4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健全完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推进依法治国。在新时代奋斗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从而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人民当家作主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宪法不仅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根本政治地位,也规定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制度和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为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可靠的制度载体、实施平台和运行轨道,为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创造了根本制度环境和重要运行条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多年来,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历史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法律体系,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得到进一步保证。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鲜明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与西式民主相比,无论是从理论上看,还是从民主发展实践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西式民主的理论基础是个人主义,近代西方启蒙学者从“自然状态”出发进行推理,认为每个人生而具有“自然权利”,他们通过社会契约参与政治,形成包含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代议制民主,即所谓“宪政民主”。而人民当家作主坚持的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人民主体论”,着眼的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真正实现,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西式个人主义抽空了人的现实性,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的理论武器,解决的是人的“政治解放”问题,实质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而“人民主体论”则把人还原到经济社会现实中,追求的是无产阶级和大多数人的当家作主,解决的是人类“政治解放”基础上的“经济解放”和整个人类的彻底解放。
西式民主并不像西方学者描绘的那样光鲜。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人一票”制正异化为金钱政治和民粹政治,多党制正沦为不同集团攫取权力的零和游戏,其标榜的“宪政民主”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上演的却是资产阶级人治和专制的大戏。正如英国刊登的《民主出了什么问题》一文所描述的:“民主只剩下选举这一外在形式,缺少民主制度有效运转所需的权利和体制保障。”
反观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不断得到优化,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充满活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协调发展正在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反腐败体系正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逐渐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人民当家作主。
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新事物,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良法善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人民当家作主的美好生活蓝图已经绘就,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和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蓬勃生机和巨大优势必将在21世纪发出更耀眼的光芒。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重庆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狄英娜 李民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