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使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信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的全媒体时代,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而能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要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既积极主动阐释好中国道路、中国特色,又有效维护我国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
一、增强网络话语权构建的主动性
当前,积极应对不同网络话语交锋,必须坚持以立为本、立破并举,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1.把握网络话语交锋特征。网络话语权争夺实质是利益的争夺,其背后蕴含着网络生存发展空间、意识形态以及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利益之争。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整个世界处于相互交流、相互激荡的状态之中,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经济、科技优势,以世界互联互通、交流互鉴为由,对其他国家进行渗透、干扰的情况时有发生,经济、政治、文化等交流的外衣下掩藏着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斗争,这就需要把握网络话语交锋形势,洞悉网络话语交锋特征,敏锐把握对其进行治理的时机,牢牢掌握网络话语主动权。通常情况下,网络话语交锋建立在经济实力与科技实力的基础上,具有长期性、隐蔽性、渗透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等特征。只有充分把握这些特佂,掌握网络话语权交锋的规律,才能更好应对不同网络话语交锋,赢得网络话语权。
2.加强主流媒体话语引导。信息网络时代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对网络话语的引导。要运用信息革命成果,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对公众网络生活的正向引领作用。要结合网民的实际需要,关注网络话语走向及呈现的特性,及时提供网民关心的重要讯息,及时解答网民关心的各种问题,保证网民的知情权,从而接纳和认可政府所传递的讯息。要提高领导干部“治网”水平,打造一支网络技术运用熟练、知识储备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3.建设网络话语传播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打造新型传播平台,建成新型主流媒体,扩大主流价值影响力版图,让党的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广、传得更深入。”网络话语传播平台,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尊重这些特点和规律进行建设和管理,有助于畅通普通民众提供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扩展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范围。要主动出击,抢占传播阵地,建立专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网站,打造政治理论学习服务平台,提供丰富的网络意识形态理论学习资源。要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二、推进网络话语权的整体优化
思想理论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具有自身特点的相应话语体系创新。掌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更离不开创新发展。要实现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内容的优化与创新,必须构建一套既符合网络特点又反映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内涵与特征的话语体系。
1.丰富网络话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主流媒体要及时提供更多真实客观、观点鲜明的信息内容,掌握舆论场主动权和主导权。”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建设,使话语内容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紧贴人民群众的生活,反映社会实际,将晦涩的专业性话语转变为通俗的生活化语言。要立足实践进行话语阐释,及时回应和关照现实,增强话语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契合度,提升主流价值观话语内容的说服力。
2.创新网络话语方式。要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要不断创新信息传播手段,打通“报、网、端、微、屏”各种资源、实现全媒体传播,将时下流行的H5、AR与VR技术融入其中;要发挥新兴传播媒介的优势,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丰富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形式,更加生动地、立体地阐释传播内容。
3.优化网络话语环境。一方面,要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广、传播速度快等优势,建立信息公开平台,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为营造良好的对话环境提供条件;要关心老百姓的利益诉求,贴近老百姓的生活实际,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保障话语受众的对话权利,使其主动参与对话。另一方面,要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发展,在建立正确舆论导向的基础上,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进行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有效疏导和控制负面舆情,为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的传播营造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
三、健全网络话语权的系列机制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以迅雷之势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成为社会管理的难题之一,这就需要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治网用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我们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为此,需要健全以下机制。
1.网络话语法治机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管网治网,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网络空间法律法规,需要坚持依法治网,规范网络主体行为。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27日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为此,一方面,完善网络话语法律制度。网络立法是网络管理的基础,国家立法部门要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互联网法律体系,用法律明确规范各种思想传播的界限,确保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执法。各级执法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对通过互联网散布威胁国家安全、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定等内容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散播网络谣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予以严肃惩罚。
2.网络话语监管机制。对网络话语实施监管,需要从加强网络话语预警机制与监督机制建设两方面入手,双管齐下,不断强化网络话语监管机制,确保网络话语监管贯穿于网络话语主体信息传播的全过程。一方面,建立网络舆情预警机制。从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出发,构建科学的、动态的网络舆情预警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合理的网络话语监督机制。要不断创新、完善网络话语监督技术,善于运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迅速定位并快速清除有害信息,稀释大众对某些不良信息的关注度;要促进公民理性思考与表达,严厉打击、惩处发表不良言论而误导大众、危害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
3.网络话语回应机制。通过完善话语回应反馈机制,不断扩充渠道接收受众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主流话语效果评价机制,提高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的影响力。一方面,完善网络回应制度。要重视与普通网民的交流互动,通过网络互动平台的合理设置,进一步引导网络话语,并积极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在设计互动程序时要注重实效性,打造畅通的网络回应渠道,通过及时、有效的网络回应实现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完善网络话语效果评价机制。通过收集、整合网络话语受众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意见与看法,深入了解和分析哪些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传播效果较好、哪些还有待改进,从而为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传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奠定基础。要重视网络受众反馈与评价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网络话语传播方案,提升传播效果。
四、提升网络话语权的国际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8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展形象,就是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在互联网领域,西方国家凭借科技信息优势占据话语主动,如何转变网络话语由“被动”为“主动”,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的国际影响力,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开阔国际视野。开阔国际视野,拓展网络空间,不断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在国际上的认同度,才能推动我国实现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转变。一方面,放眼世界,增强网络话语“全球性”。要用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寻找网络话语传播的“最大公约数”,扩大网络话语传播格局,促使中国在国际社会获取更大的信任,树立正面的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立足传统,展现网络话语“中国特色”。要始终以中国特色为抓手,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挖掘思想精华和汲取精神养分,运用网络积极传播和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世界展现中国魅力、表达中国观点,推进中国传统文化走向世界。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网络话语国际传播体系,全方位展示中国文明开放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2.谋求广泛合作。在意识形态网络话语国际传播进程中,要转变单一的对外宣传模式为多样化的、有亲和力的对话模式,争取国与国之间平等的对话与交流。要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不同文明之间的平等对话,营造良好的网络对话交流氛围,在对话中树立良好的中国形象、展现中国风格。要树立网络外交思维,重视互联网技术和网络平台在开展对外交往、对外传播和外交参与等方面的作用,创新网络媒体发展的方式方法,提升网络外交的主动性,促进中国的网络话语走向世界。
3.推进网络治理。要在各种国际组织和平台上推进网络安全的对话与合作,努力从网络空间安全的倡导者、建设者向引领者转变。要把握世界互联网发展大势,加快网络信息技术创新研发,大力发展网络信息产业,将经济发展优势转化为对外话语主动权,增强中国网络话语在国际网络传播体系中的分量与地位,切实提高我国网络话语的国际影响力,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
当前,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要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发展网站、微博、微信、电子阅报栏、手机报、网络电视等各类新媒体,推动党的声音直接进入各类用户终端,努力占领新的舆论场。要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体系的科学性、网络话语方式的可接受性、网络话语传播途径的新颖性,从而有效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作者单位: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分中心,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高天鼎 李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