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

2020年02月08日 09:27:29
来源: 《红旗文稿》2020/03 作者: 张太原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标,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可以说,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既是党的优良传统的发扬,又是新时代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实践,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性举措。

  世界上很少有哪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把为人民服务庄严地写进党章,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民生保障制度建设,就要围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来做文章。

  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这是一个综合体系,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着力保障民生建设资金投入,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保障民生链正常运转。《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构建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和基层服务机构4个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为此,要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工作实施机制,加强对标准制定及实施应用的综合协调,做好统筹规划、财政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

  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要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全面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环保、社会治安等问题。有些部门有些地方没有经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没有反复地论证是否是“最困难”“最突出”“最需要”,就把可贵的民生建设资金花下去了,结果反而造成了“盲点”。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必须真正弄清楚什么样的群众需要保障,必须弄清楚保障什么样的基本。把钱花在刀刃上,把力用在“痛点”上,真正救困救急。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是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对于事务性管理的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来承担,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市场化。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诸如交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用事业等,可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等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公益事业;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大力倡导和发展志愿服务。

  城乡民生保障制度是一个体系,也有四梁八柱。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要重点突出,把握关键。

  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更充分”就业,就是要不断扩大就业、创造更多岗位;“更高质量”就业,就是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建立宏观政策联动机制,推动引导宏观政策支持就业,尤其要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贸易、教育等经济社会政策的协调配套,研究制定加快畅通劳动者社会性流动的政策措施,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从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出发,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健全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服务模式。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都能实现就业。努力打造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格局;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坚持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法律制度和监督机制,消除城乡、性别、身份、行业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坚持和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就业统计监测制度,完善应对就业风险预案,确保不发生较大规模的失业问题。

  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服务全民”,即教育要面向全体人民,体现公平性;“终身学习”,即教育要覆盖人的整个生命周期,体现持续性。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努力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公平。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特殊教育机制,健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合作办学。加快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民办教育办学,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优化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向不同阶层、不同年龄段儿童家长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用好新技术,建设智能化校园;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视网络环境下的学生特点,加快发展面向个人、适合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实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的有机结合,建设学习型社会。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全民”,就是做到法定人员全覆盖,应保尽保。要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建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系统推进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维护失业人员和工伤人员的基本权益。加快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保卡更广泛应用。规范社保基金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堵塞制度漏洞。大力发展商业保险,通过实施更有力的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促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项目的发展。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尤其要全方位保障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不断增加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根据条件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健康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基础,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要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卫生健康制度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国民健康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使群众看病更方便、更舒心。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建立健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协调发展的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加强人口形势分析,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态势,优化生育配套政策,创建生育友好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提高人口质量,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多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不断推进建设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开展各种健身活动,努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高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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