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以改革创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20年03月05日 10:45:07
来源: 《红旗文稿》2020/05 作者: 郭广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方面的显著优势之一,同时还将坚持改革创新确立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原则。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不断地强化各方面创新,以改革创新的内生动力,推动我国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改革创新,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形成与发展全过程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方法。

  坚持改革创新,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纵观社会主义从诞生至今的历史过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成功经验可期、没有现成模式可学。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通过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制度,加强和完善了国家治理。今天,世界发展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创新,才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唯一正确途径。

  坚持改革创新,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要继续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就必须顺应时代发展变化要求,不断坚持改革创新,提出新思路、制定新战略、拿出新举措。既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来化解妨碍国家治理的一般矛盾和问题,也要根据某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根本性质上的变化来调整改革创新的重心和方法。

  坚持改革创新,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之策。经过过去6年多全面深化改革的努力,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治理效能得到了显著提升,增强了社会发展的生机活力。但同时也应看到,我们的某些改革举措尚未完成,改革的联动性和耦合性有待强化,改革的总体效应和总体效果也尚未充分展现。因此,必须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创新来系统集成、协同发力,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向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靠拢,让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各项任务部署

  贯彻落实好各项任务部署,需要我们继续“举改革旗、打创新牌”,突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以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根本制度各项任务。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和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根本制度是支撑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根基与柱石,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巩固,但坚持和巩固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相反,要想更加长久、可持续地坚持和巩固根本制度,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和实践的发展要求,针对根本制度的某些具体制度构成、运行体制机制和领导组织工作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首先,以改革创新做好新研究部署制度的具体配套,确保制度运行规范有效。例如,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新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如何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需要改革创新。其次,根据时代发展和实践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具体制度,需要改革创新。比如,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完善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深化军官职业化制度、文职人员制度、兵役制度改革。最后,通过改革创新优化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制度协同。例如,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需要健全党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具体制度,要通过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形成科学协同机制。

  以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基本制度各项任务。围绕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突出制度主线,增强改革自觉,继续深化具体制度改革创新。比如,在基本经济制度中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其次,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和展现基本制度独特优势。比如,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最后,以改革创新丰富完善制度落地的具体形式和制度实践。例如,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等。

  以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重要制度各项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涵盖了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各领域各方面,为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重要制度基础和依据。首先,加强制度创新,特别是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和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比如,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等。其次,深化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既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顽瘴痼疾,也为党和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任务提供制度保障。例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建立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最后,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比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等。

  牢牢把握改革创新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征程中,我们更加需要保持头脑清醒,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改革创新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来谋划改革创新,始终坚持通过全面依法治国来为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确保我们的改革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首先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和领导体系,确保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工作安排都能落到实处。其次,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改革创新的合力。最后,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作用,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守正创新,确保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切改革创新,都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方向不断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人民是改革创新的主体,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创新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我们的成功经验,也是我们的力量源泉。首先,要尊重人民群众改革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体人民的改革创新精神与活力,充分展现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其次,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为国家治理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供不竭内在动力。最后,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价值指向,不断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更好服务人民,使国家治理现代化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略, 既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构成, 又是以改革创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和路径,对确保改革创新的正确方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创新,首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立法工作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进程,确保“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为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其次,要以法治为依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改革创新,确保以改革创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进。最后,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创新的本领和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谋划改革创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者:东南大学原党委书记,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高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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