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0年05月09日 13:28:04
来源: 《红旗文稿》2020/09 作者: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面对百年不遇、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政治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定位,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立足超大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治理实际,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之策,以法治之力助力上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确保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有领导有秩序高效推进。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人员流动量大、密集度高,防输入、防传播、防扩散的任务更加突出,疫情防控工作更加艰巨,相应的法治需求也更加紧急迫切。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提出的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有序防控的要求,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政治责任,统筹谋划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努力在特殊时期体现人大担当、人大作为。疫情就是命令,行动诠释使命。1月24日,庚子除夕,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疫情防控进入最高级别。如何及时审慎快速完成紧急立法,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既是对法定程序的考验,也是对工作能力的考验。1月29日,大年初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疫情防控法治需求研判会,对疫情防控所必须采取的特殊政策及其社会管控举措综合分析,决定借鉴上海2003年抗击“非典”和世博会筹办期间的做法,主动回应疫情防控工作中急需的法治需求,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立即启动疫情防控法规的起草工作,迅速成立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起草小组和工作专班,着手开展法规的起草修改和相关工作。起草组和工作专班按照环节不能少、程序不能减,又好又快完成立法的工作要求,调研与起草同步推进,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同步推进,为形成立法、释法、普法、执法各环节无缝衔接奠定坚实基础,在短短的10天时间里, 2轮征求60多家相关部门意见,3次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反复修改,精心打磨,高质量完成法规草案起草工作。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政府实行最严格疫情防控举措增加了法律供给、提供了法治保障,为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提供了法治遵循。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集民意、聚民智,为人民、靠人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努力把集民意、聚民智,为人民、靠人民的理念贯穿在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常委会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倾听最大多数群众声音,吸纳最基层和一线工作者意见。在《决定》起草过程中,对200多条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的意见作了认真研究。针对基层单位提出的“防控物资生产如何保障”“防控物资通关和质检速度如何提升”“推迟开工企业和职工权益如何保障”等立法需求,明确疫情防控态势下政府职责和单位个人权利义务,为道口筛查、社区管控、医疗救治等关键环节提供法治保障。上海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过程参与,全身心投入,积极为《决定》实施献计献策,主动深入社区企业向群众宣传解释《决定》内容。据不完全统计,200多人次市人大代表围绕疫情防控提出代表建议80余件,反映社情民意400多条,90多人次代表参与委员会组织的疫情防控专题调研。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实践,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有效激发基层群众疫情防控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据统计,从1月24日至2月21日,市民群众通过12345热线、96121物业服务热线等反映住宅小区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投诉868件,有力促进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共同构筑起基层社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人民防线。

  充分发挥人大制度整体优势,确保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形成合力、取得实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立法与监督同向发力,常委会各部门分工联动,各级人大上下联动,确保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取得实际成效。《决定》通过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区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各自职责,主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督促各相关方认真执行《决定》、积极用好《决定》,充分发挥《决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法律效能。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企业、医疗救助单位、街道社区、乡村、交通枢纽、口岸道口等,实地了解防疫物资生产流通绿色通道建设、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民商事纠纷、医院内部防控和学生网课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和履行防控主体责任、涉外机构疫情防控、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农产品稳产保供、就业形势变化和政府援企稳岗等情况,推动《决定》规定的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切实落到实处。上海各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紧贴基层、紧贴群众的优势,接地气,察民情,强信心,稳人心,暖人心,通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布通告、听取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组织代表深入居民小区、楼宇园区、商场宾馆等,督促《决定》要求在基层落地落实。《决定》实施以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包括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加大金融助企业纾困力度等6个方面28项措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相继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加强对涉疫情相关法律问题的梳理研判,加快涉企业犯罪案件的办理进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上海市信用部门专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归集四类失信信息,并推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信息共享。本市公安部门按照四类失信行为关联的行政处罚,在市公共信用平台上进行集中公示,彰显法规的威严。实践再次证明,法律的价值在于管用,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只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就一定能够有力推动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执笔:申人言)

  责任编辑:高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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