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2021年03月11日 11:06:38
来源: 《红旗文稿》2021/5 作者: 成长春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稳定农业基本盘,筑牢“三农”压舱石,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意义重大而深远。

  “三农”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三农”工作映现党的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不同历史时期都赋予其不同的内涵。

  回顾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把农民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把为广大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突出解放农民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目标,领导农民率先拉开改革大幕,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性转变。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实践已经证明并仍将证明,我们党在历史紧要关头,对“三农”工作重心都要进行历史性的谋划和顶层设计。脱贫攻坚的历史性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完全有能力有条件实施乡村振兴,推动“三农”工作驶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快车道。

  持久把牢农业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十三五”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取得骄人业绩。全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全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水果、蔬菜、水产品、禽蛋产量跃居世界前列,我国用不到全球10%的耕地,养活了全球18%的人口。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新提升,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成效,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新发展,农民收入实现新突破,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14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基础支撑,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丰衣足食,从绝对贫困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标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头重头在“三农”,基础和潜力也在“三农”。主要发达国家推进现代化的实践告诉我们,如何遵循现代化进程中城镇的比重上升、乡村的比重下降这一客观规律,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时,基本消除工农、城乡差距,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于规避“中等收入陷阱”,克服“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现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是历史必然和现实选择。

  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农业农村现代化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板。我国农业物质技术基础总体上依然薄弱,中低等耕地占比超过七成,农业科技贡献率显著低于农业发达国家,农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业竞争力不强,农业资源环境压力较大,耕地退化和污染问题突出,城乡差距明显,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高达2.64:1。必须清醒认识到,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大而不强、多而不优、基础不牢,严重制约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步伐,必须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从而实现“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和优先任务。没有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乡村全面振兴就失去了基础。推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面小康基础之上走向共同富裕,必须严守防线、明确重点、激发内生动力、提供政策保障。

  守住返贫致贫防线。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成果,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不新增贫困人口。对各类贫困户脱贫要做精准分析,如脱贫基础比较脆弱的、靠短期扶贫措施脱贫的、政策兜底脱贫的、刚过贫困线仍处于边缘的,虽然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返贫风险仍然较大。再比如,家底薄、抗风险弱的略高于贫困线的“边缘户”,一旦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容易再次返贫。产业扶贫项目自主稳定发展能力偏弱,离开外部帮扶将影响产业带动成效。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稳得住、能致富”还有许多工作空间。因此,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已脱贫的群体要“扶上了马,送一程”,在一定期限内“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采取有效的金融帮扶政策、教育帮扶政策、兜底保障政策等,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

  明确消除相对贫困的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了相对贫困现象将长期存在。在全面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后,相对贫困将成为我国未来反贫困的工作重点。近年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政策扶持下,实现了脱贫目标。但一些收入略高于贫困人口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缓慢,将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按五等份分组,低收入组与高收入组人均收入比由2000年的1:6.5扩大到2018年的1:9.3。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难,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与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方向相悖。必须帮扶低收入人口缩小同其他群体的发展差距,切实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发展增收和民生困难问题,帮助其创造更有保障、更加宽裕的美好生活,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真正落地生效。

  激发内生动力。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部分地区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公共服务短板突出、社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等较为集中的问题,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整体水平依然较低,仍然需要中央和发达地区的帮扶支持才能实现自我发展和主动发展。要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集中支持西部地区建设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断增强其自身脱贫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目标都是让广大农村居民过上好日子,实现共同富裕,因而在政策和体制衔接上也要注意有效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从政策实施对象来看,要从贫困县乡、贫困户转向所有农户和农民,从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同步施策,同时在具体措施中,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乡村振兴的战略规划无缝对接,借以实现反贫困和乡村振兴的统一目标。

  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后,就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破解“三农”领域最突出的城乡之间不平衡和东中西部农村之间不平衡问题。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公共事业的差距较大,而区域之间的差距则更大。因此,在乡村振兴中,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和生态环境全面进步,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在脱贫攻坚目标要求基础上的拓展,比“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涵盖的范围、领域要更为广阔。

  推动“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打牢“产业兴旺”的物质基石。乡村振兴的活力在于产业兴旺,没有强大的经济支撑,乡村振兴则无法实现。因此,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培育乡村发展新功能,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制定实施质量兴农战略,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提供“生态宜居”的空间保证。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农村生态宜居是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民生需求,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必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加快乡村生态振兴步伐。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综合治理农村污水、垃圾、空气污染、噪音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增强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将农村生态优势转为经济发展优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塑造“乡风文明”的精神风貌。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思想基础。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实现“治理有效”的综合效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现代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农村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律权威,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

  锁定“生活富裕”的高质量目标。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不断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乡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通大学基地主任,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肖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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