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动我国生态经济建设

2021年11月26日 16:09:17
来源: 《红旗文稿》2021/22 作者: 白暴力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国生态经济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大力推动我国生态经济建设,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发展生态经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最公平的公共产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要始终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价值追求,发展生态经济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为人民谋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政府治理、企业创新、行业发展、公众生活各方面,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以及人居环境恶化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率、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不断上升,人民福祉因此不断提升。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入规模和质量并重的新阶段,生态环境服务业迅速兴起,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人居环境改善明显的同时促进了人民增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着眼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步伐,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协同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着力推进生态经济建设,未来我国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的协调性将会越来越好,人的全面发展也将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动力。人民的创造性是生产力发展的力量源泉,要重视人民主观能动性作用的发挥。要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从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为经济发展动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绿色发展;发展生态经济需要汇集民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才能更好激活经济发展活力。人民是生态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也是生态经济发展的实践主体,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经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依靠人民的力量,才能形成推动生态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积极促进生态治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经济建设的认识程度、实践深度和推进力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生态经济建设被摆在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我国不断提升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的财政支持,环境保护投入持续增长。同时,注重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建设,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我国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稳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强,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

  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建设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我国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同时更注重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引向纵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制度相继出台实施,使生态环境治理有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被列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设计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度改革深化同时也推动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此后,我国完成了环境保护税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严密的法律保障,也反映了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观念和意识不断加强。与此同时,我国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督察及执法能力建设,相继印发一系列文件,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践表明,环境保护督察对于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呈现出正向促进作用,一大批长期难以解决的流域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查漏补缺,形成一整套法律制度,以法治建设的积极成果为生态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让法治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重视程度的提高、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强以及生态经济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退化范围减小、程度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提升,生态保护和恢复成效明显,生态状况总体呈现逐步改善趋势。同时,植树造林成果丰硕,森林覆盖率显著提高,国土绿化取得显著成就,不仅为我国也为世界应对气候变化、荒漠化防治,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作出重要贡献。此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不断上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不断降低,能源产出率显著上升,经济发展的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成效的取得,源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源于新发展理念的理论指导作用,必将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的高效持续发挥。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布多项政策措施,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加强经济政策激励引导,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更充分的市场主体活力、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更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更协调的多方合作机制,切实增强企业绿色发展的能力。同时,我国注重通过绿色债券助力绿色产业,绿色信贷规模稳步增长,从2013年末的5.2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末超过11万亿元,居世界第一位,不仅解决了绿色项目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也使更多资金聚集于绿色产业和项目,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加快以及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随着绿色产业发展政策的不断出台及资金投入的逐步加大,我国绿色产业发展市场空间加速释放,绿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也不断提升。根据生态环境部数据,2019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1.78万亿元,较2018年增长11.3%,增长的速度和质量效益协调提升,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同时,我国环保产业水平、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在快速缩小,一些 “卡脖子”难题逐步攻克,技术创新活力释放,部分产品和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四五”时期,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绿色产业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产业基础,其空间和市场会越来越大,前景可期。

  我国绿色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探索推广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路径奠定了良好基础。2017年至今,我国先后四批命名了浙江省安吉县等88个地区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大力探索促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新路径,由点及面,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带动作用,推进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创新生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更多体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制度体系。“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成功探索出了一批批“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相互转化的经验和模式,多地都走出了符合自身生态环境特点的生态经济特色发展之路,形成了品牌效应。同时,我国还大力实施区域生态经济发展战略,注重发挥比较优势,以点带面,推动生态经济建设在更大范围内取得实效。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例,沿线各省厘清区域生态和经济发展脉络,打通双循环堵点,形成共谋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合力,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绿色发展主战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者。在正确理念指引下,长江经济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趋于协同,对于全国区域生态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参考意义。

  我国还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走出一条“脱贫增收”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生态扶贫路径。“十四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坚持绿色发展,构建可持续的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体系,顺利实现从脱贫摘帽到乡村振兴的衔接与过渡。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当代经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肖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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