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平安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全面阐明了平安中国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有效应对和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有力应对处置各种风险挑战,平安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之治”优势更加彰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开创了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的新境界。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显著增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领导和推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出台涉及国家安全、反间谍、情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密码、香港特别行政区安全等专门法律;修订涉及人民警察、反分裂国家、核安全、保护国家秘密、国防、军事设施保护、枪支管理、国防教育、测绘等法律;坚持专群结合、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铸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全面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就。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及其海外利益得到有力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立健全,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取得历史性成就;防范和打击跨国恐怖犯罪有力,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取得了阶段性压倒性胜利。
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信息化立体化治安防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提供了磅礴实践伟力。2021年全国刑事立案总数实现六连降,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数量实现七连降。爆炸案连续多年下降,成为枪爆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指令通达、反应灵敏”的国家应急体系快速建立;风险防范、预测预警机制健全完善;涉及公共安全的14部法律相继出台或修订;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10年实现持续下降。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党中央统筹深化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综合执法机构改革,领导和推动立法机关出台《反食品浪费法》、修订《食品安全法》;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与食品安全评估体系;十年来,我国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检测涵盖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全国检察机关2021年依法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同比大幅度上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有关监管执法机构已连续举办10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构建起了政府、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等社会各方参与的食品治理共同体,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从“吃得安全”向“吃得健康”转型跨越。
社会矛盾化解取得历史性进展。出台和修订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15部(次),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律师代为申诉与法律援助制度,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将“枫桥经验”写入《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推动“枫桥经验”由诸暨“盆景”浙江“园景”向全国“全景”覆盖应用。全国信访总量明显下降,集体访总量已连续11年下降。社会矛盾总量出现历史性拐点,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
发展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全面优化,基层政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组织活力明显增强。党建引领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成熟。适时修订村(居)委《组织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度化法律化。村(居)委员会被《民法典》赋予特别法人资格,基层治理法治体系持续完善。“街道(乡镇)吹哨、驻地单位报到”的政府社会合作机制全面建立。村(居)委(居民小组)、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创新运行。党员下基层、社区群众、志愿者合力应对疫情、社会治安、特殊人群服务帮助形成良好氛围。市域社会治理试点扎实推进,着力解决了一批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生态空间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十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相继颁布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纲领性文件,明确了生态空间治理的路线图、时间表。加速推进生态空间安全立体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强化按日连续计罚的执法手段;新出台涉及环境保护税、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长江保护、黄河保护等法律8部,修订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法律26部(次)。着力健全生态空间治理法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强化生态空间治理综合执法,惩治和防范破坏生态环境严重犯罪;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利保护生态空间治理提质增效,生态安全领域重大突发事件明显减少,老百姓真正获得“天更蓝、水更清、万物更加生意盎然”的高品质生活。
网络空间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指令通达、监管有力”网络监管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全国“一张网”“一盘棋”大格局基本形成。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为主干,以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情报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刑法修正案(七、九)等为支撑的网络治理法律体系日趋完备。网络治理执法力度显著增强,网络监管执法机关持续开展的“清朗”“净网”等专项活动成效突出,依法“管网、办网、用网、护网”形成良好氛围。我国参与全球网络治理影响力明显提升,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为构建人类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
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十年实践创造了辉煌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深刻启示。
充分体现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历史和现实深刻启示我们,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发展中国式治理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宏伟目标,唯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才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唯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才能健全完善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唯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才能让全体人民更多更公平地分享中国式现代化的成果。
充分展示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巨大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战略,使我国社会治理体系成熟化定型化法律化。这包括:“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体系完备、协调有序”的法律规范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党领导的“大团结、大联合”的协商民主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城乡统筹、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实施体系;“全面覆盖、严密规范”的法治监督体系;“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必须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中国式治理体系优势转化为强大效能,不断彰显“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
充分显示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必须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有效转化中国式治理体系的优势,是凝聚共识、赢得人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唯有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强化人民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难题,才能拓宽社会治理全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成效人民评判的途径,才能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拓展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新格局。
(作者: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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