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强调“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是对全民普法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为全民普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和现实需要
“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一新要求顺应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顺应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良法善治的新需求,顺应了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的现实需要,是时代和人民对法治中国建设新期待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些重大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与现代化的内在关系,昭示了我们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厉行法治的坚定决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求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只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好以法律的权利—义务—责任一致性来调整社会利益和需求多样性,更好以法律的可预期性来应对前进道路上的不确定性。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等等。如何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途径。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够有效促进正义不仅实现,而且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全面依法治国强基固本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大强调“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作为未来五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要目标之一,把“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善而不循法,法亦虚器而已”。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更加注重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凝心铸魂、强基固本、攻坚克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2020年“七五”普法收官时,“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以法律常识和基本法治观念为内容,对全国随机进行了网上测评和问卷调查,参与人数451万,明确表示接受过普法教育的人数占比为83.4%,测评答题正确率为74%。中宣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形成的“2020年全国社会心态调查综合分析报告”显示,“当自己或家人遇到不公平事情时,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居第一位,比2016年提升了3.7个百分点。但是还必须看到,从一定意义上,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遇事找关系的观念习惯根深蒂固。这是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一个躲不开、绕不过的深层次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二十大提出“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指向性,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有力举措。
二、“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具有深刻内涵
“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一新要求言简意赅、言近旨远。体现了我们党对全民普法和守法规律认识的深化,反映了我们党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既一以贯之、接续奋斗,又与时俱进、守正创新。
尊法是第一位的。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之前,我们通常提的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准备这次讲话时,我反复考虑,觉得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这一次序的调整更加符合全民普法和守法的客观规律,也是全民普法和守法长期实践经验的结晶。人们之所以遵守法律,有的是出于对法律的畏惧,遇到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时,就可能靠不住,产生侥幸心理,甚至可能铤而走险。有的出于对法律的认同、尊崇和信仰,把法律由外在的强制约束变成内在的自愿遵从,是一种自觉状态的守法。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就要求推动全社会不仅对法律认知,更要认同,培育法治信仰,实现法治自觉。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个有机整体。从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努力使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可以看出全民普法的基本环节和主要任务在不断丰富发展,更加科学完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其中,“尊法”是关键,解决的是“信”的问题;“学法”是基础,解决的是“知”的问题;“守法用法”是目的,“用法”也是广义上的法的遵守的一部分,解决的是“行”的问题。四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能相互代替,共同促进全社会对法治的“知信行”合一。比如,在浙江省开化县金星村,看到一家民法典主题民宿,生意比较火。民宿外立面的白墙上挂着“公平公正”等标语,民宿内到处充满了民法典元素,并以动漫画形式展现出来,游客和主人在这种氛围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油然而生,游客说“住着安心又开心”。
“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是新的更高要求。“在全社会”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也包括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都应当一体遵守中国法律。“蔚然成风”意味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逐渐盛行,形成风气,形成习惯,形成自觉。显然,这是一个极具统领性和感召力的新要求,必将推动、引领全民普法实现新发展。
“努力”反映了科学态度和辩证思维。社会上遇事不找法而找人的现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改变这种现象需要一个过程,既慢不得又急不得,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一新要求体现了对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情况的深刻洞察,平衡了必要和可能,既催人奋进,又实事求是。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一新要求落到实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征程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普法和守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一新要求,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守正创新,书写全民普法新篇章。
着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强调:“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对做好全民普法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因此,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首先就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必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推动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要实现“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必须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党的二十大把法治思维作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科学思想方法之一。这进一步要求领导干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定、办事情。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所必须了解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着力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着力推动领导干部把法律作为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准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管人治权,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提高全社会对法律法规知晓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浸润人心,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要在法治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更加注重运用“行动中的法”开展普法教育,使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鲜活教材。要在依法治理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抓好依法治村、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等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深入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对标“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设计科学的测评参数,通过健全制度、创新机制来保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把示范创建过程变成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要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激励,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企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促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等,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作者: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
责任编辑:许华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