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来源:《红旗文稿》2023/13 作者:赵书博 胡江云 2023-07-11 11:09:36

  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贡献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区域贸易投资增长与经济复苏的重要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签订RCEP等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路径,既促进成员之间国际贸易发展,又促进相互投资,推动区域合作,为全球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也为世界经济规避风险、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一、RCEP在世界经贸中的地位与作用

  RCEP是一项前所未有的、由域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参与的大型区域贸易安排。RCEP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大型自由贸易协定,其规则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投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增长点”。2022年1月1日,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正式生效;2022年2月1日对韩国生效;2022年3月18日对马来西亚生效;2022年5月1日对缅甸生效;2023年1月2日RCEP对印度尼西亚生效。不久前,RCEP对菲律宾生效 ,至此,RCEP15个签署成员全部签约生效。

  RCEP关税减让与原产地规则促进贸易发展。各成员承诺减让关税,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实现零关税。根据规则,RCEP与区域内成员之间已有的自由贸易协定相互补充。RCEP与以往自由贸易协定关税降税产品的范围不完全相同,企业可以根据优惠程度自主选择是否适用RCEP,享受相关的关税优惠。比如,我国通过RCEP首次与日本建立了自由贸易伙伴关系,两国承诺相互减让关税。各成员遵守原产地累积规则,强调只要货物在加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部分属于任何一个RCEP成员、且累计增值超过40%,即可享受相应关税减让优惠。RCEP实施关税减让与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了享受关税减免产品的范围,大幅度降低了贸易成本,有利于促进成员间贸易的发展。

  RCEP采用负面清单模式规范跨境投资准入。RCEP成员中,澳大利亚、日本、文莱、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7个成员在所有投资领域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实施开放承诺,其他8个成员在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实施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采用负面清单模式进一步明确了跨境投资的禁止、审核与备案等范围,规范了投资的市场准入、当地存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高管与董事会、业绩要求等,给投资带来了确定性和制度保障。

  RCEP争端解决机制保护外国投资企业权益。争端解决机制是RCEP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成员争端、保障成员利益和维护RCEP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RCEP采用司法解决和政治解决相结合的模式,在磋商不成时成立专家组进行裁定,同时鼓励在任何时候采用斡旋、调解和调停等政治解决模式作为替代方式。除此之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RCEP规定,除非满足特定条件,缔约方不得对投资进行直接征收或国有化,或通过与之等效的措施进行征收或国有化,后者实为“间接征收”,并详细规定了“间接征收”的条件。投资确定性程度的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加强,有利于促进RCEP成员间相互投资。

  二、RCEP推动我国对外开放和贸易发展

  过去5年,我国坚定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6%,突破40万亿元,外贸进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我国新设15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蓬勃涌现。RCEP涵盖的关税削减和贸易便利化等措施为企业降本增效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激发了区域内贸易合作潜力。作为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安排,RCEP优化了区域开放布局,增强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推进了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有效地对冲了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等给世界经济与贸易体系带来的风险,为亚洲区域乃至世界经济复苏和发展提供了稳定性和确定性。

  RCEP促进了成员间贸易发展。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的进出口额为12.95万亿元,增长7.5%,占我国进出口的30.8%。我国对8个RCEP成员进出口增速超过两位数,其中对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缅甸、柬埔寨、老挝的进出口增速超过了20%。2022年日本对RCEP其他14个成员的进出口额为103.19万亿日元,增长27.9%,占日本进出口的47.7%。其中,对中国进出口额达43.85万亿日元,增长14.3%。2022年韩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的进出口额为6721.31亿美元,增长10.4%,占韩国进出口的47.5%。其中,对中国进出口额达3103.66亿美元,增长2.9%。2022年澳大利亚对RCEP其他14个成员的进出口额为6710.58亿澳元,增长26.7%,占澳大利亚进出口的65.2%。其中,对中国进出口额达2844.49亿澳元,增长5.7%。取得以上成绩,与进出口企业享受关税减免优惠和原产地累积规则密切相关。2022年我国企业申领RCEP项下的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共有67.3万份,享惠出口货值为2353亿元,估计可以享受到的进口国的关税减让为15.8亿元。我国企业享惠的进口货值为653亿元,享受的税款减免15.5亿元。随着各成员及其企业熟练运用RCEP规则,RCEP对区域内贸易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RCEP提升了供应链融合程度。根据生产过程或使用原则,联合国将产品分为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三大类。中间产品是指继续投入生产过程的初级产品和工业再制品,已经经过了一些制造或加工过程,但还不是最终产品。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进出口中间产品的总值为8.7万亿元,增长8.5%,占同期我国对其他成员进出口总值的67.2%。其中,我国对东盟进出口的中间产品4.36万亿元,增长16.2%,占我国与东盟进出口总值的67%。一方面,我国进口了大量的关键零部件等中间产品,提高了我国制造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出口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我国出口了更多中间产品,增强了全球资源的配置能力,提升了全球或区域产业链、价值链与供应链的融合程度。

  RCEP促进了成员间资本流动。2022年我国吸收RCEP其他14个成员的直接投资为235.3亿美元,增长23.1%,远高于同期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8%的增速。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总额为179.6亿美元,增长18.9%,高于同期全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增速16.1个百分点。2022年日本吸收RCEP其他14个成员的直接投资达1.01万亿日元,增长70.1%,比上年增速高出21个百分点以上,占日本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为23.7%。其中,来自中国、新西兰的直接投资分别增长11.1%、27.8%,来自东盟的直接投资增长118.1%。2022年日本对RCEP其他14个成员的直接投资达5.58万亿日元,增长25.9%,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比重达26.3%。其中,日本对中国直接投资增长4.4%,对新西兰、韩国、澳大利亚、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增长都是三位数,分别为612.7%、513.9%、214.1%、152%、129.8%、128.9%。

  RCEP促进了成员间各项合作。RCEP考虑和兼顾各方诉求,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通过规定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使各方都能充分共享RCEP成果。RCEP成员之间开展了各项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人员往来进一步活跃。例如,中国、日本与东盟在湄公河领域开展三方合作,印度尼西亚万隆高速公路、雅万高铁2号隧道贯通,便利了当地居民出行,中泰合作水上光伏项目助力泰国迈向低碳社会。RCEP采用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等方式让跨境购物更方便,对海鲜、水果和蔬菜等生鲜货物6小时内放行,允许空运货物加快通关,RCEP项下的互联网金融、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在线问诊、网上交易会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给区域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了RCEP成员的社会福利水平。

  三、正确面对RCEP的挑战和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看到,RCEP的实施对我国贸易与投资带来一定的挑战。首先,关税减免后进口产品价格降低,使我国部分产品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例如,与掌握成熟技术的日本、韩国相比,我国集成电路、高端炼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竞争力较弱;与拥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的东盟国家相比,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处于相对不利的竞争地位。其次,我国吸收与利用外资以及对外投资,面临其他成员更大的竞争压力。例如,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相比,我国有些方面的技术水平较低,与越南、老挝等国相比,我国劳动力成本较高。未来我国要继续高质量实施RCEP,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快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货物贸易指以实物形态表现的各种实物性商品,是有形贸易;服务贸易是指传统的为国际货物贸易服务的运输、保险、金融以及旅游等无形贸易,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首先,提高货物贸易质量。我国应充分利用RCEP成员的降税承诺,推动扩大服装、鞋、箱包等劳动密集型优势产品出口,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原材料等进口,继续扩大电子元器件、关键零部件等中间产品进口和出口。其次,提高服务贸易质量。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扩大“联动接卸”、“船边直提”等措施应用范围,提高货物流转效率。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强化疏导分流、补齐通道短板、提升口岸过货能力。鼓励和指导地方组织面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由贸易伙伴的贸易促进活动。我国应全面推进进出口“单一窗口”受理模式等便利措施,加强与RCEP成员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国际互认,按照RCEP规则加强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利用RCEP成员的制造业研发、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专业设计等服务承诺,促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继续提高利用外资、境外投资质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首先,继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我国进一步实行“一站式”服务,继续简化手续、缩短时间,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与税收负担,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支持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利用RCEP部长级会议和联合委员会等机制,与RCEP成员开展紧密对接,解决跨境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争端,进一步提升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其次,推动企业高质量境外投资。我国企业可利用境外的经贸合作区,在东盟区域进行生产、加工、制造,以利用其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在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设立研究基地,以利用其高科技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再次,我国可考虑给予企业境外所得免税待遇,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继续推动RCEP区域内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升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竞争力。

  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推进对外开放。首先,努力抓住RCEP发展机遇。各企业、各行业、各地方主动学习和掌握RCEP原则和规则,紧密对接其发展战略,叠加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制度创新,享受RCEP的更多红利和溢出效应,促进企业、行业、区域发展。其次,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RCEP涉及内容宽广,综合了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透明度等基本原则,同时制定了负面清单、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竞争政策等规则。我国高质量实施RCEP,对照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不断破除阻滞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深化改革和释放改革红利,推动高质量发展。再次,奠定高水平开放基础。高质量实施RCEP,稳步扩大我国规则、规制、标准、管理等制度型开放,使我国更加适应国际贸易规则的新变化,为我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奠定基础。通过RCEP,中国和日本、日本和韩国首次建立起了自贸伙伴关系,为中日韩、中日、日韩等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结奠定了基础,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作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二级巡视员 )

  责任编辑:肖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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