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

来源:《红旗文稿》2023/21 作者:杨 颖 2023-11-15 09:46:36

  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处理好“活力与秩序”这对关系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应当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释放经济发展潜能,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的重要前提,社会焕发生机活力则会进一步巩固社会秩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持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是我们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创造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的重要原因。在追求现代化的艰苦卓绝奋斗中,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不仅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更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应对转型阵痛、确保社会长期稳定,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有序释放,实现了活力与秩序、发展与稳定的平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让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涌流、竞相迸发;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实现社会活力迸发与社会有序运行相统一、相协调,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以安定有序夯实长远发展的基础。实践充分表明,只有在秩序的框架下,保持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才能绵绵不绝地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源源不断地汇聚发展动力。

  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党和国家事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以实现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与协调优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要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又要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有序和健康发展,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在活而不乱、活而有序的动态平衡中行稳致远。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应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充分释放全社会创造潜能,鼓励科学家、企业家、文艺家等各方面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创新、创造。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领域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完善各种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的激励机制,让“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各生产要素充分涌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快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等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形成劳动创造财富、实干创造业绩、奋斗创造幸福的正确导向,防止轻视劳动、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坐享其成、消极躺平等不良思想滋长蔓延,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努力调动科技创新积极性,加大创新资源主动布局力度,完善基础研究分类评价机制,树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站在新的起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对不少躲不开、绕不过的深层次矛盾,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应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充分激发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的活力,同时构建长期安全和稳定的环境。把现代化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安全格局,把国家发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为可靠的基础之上,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活力。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应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努力实现从“管理管控”到“寓管理于服务”的转变,让社会调解和居民自治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作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张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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