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部署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是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让法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
一、深刻认识“新思想”的磅礴力量,自觉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在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系统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个坚持”。这“十个坚持”,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力量源泉、发展道路、总体目标、工作布局、首要任务、基本方针、科学方法、重要保障、“关键少数”等重大问题,构成了一个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着坚定的信仰信念、深厚的人民立场、高超的政治智慧、敏锐的战略眼光、缜密的辩证思维、强烈的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键在于深刻把握其思想精髓,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学悟结合,促进深化。掀起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使其成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坚持学研结合,促进消化。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从中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认识,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话语体系。坚持学干结合,促进转化。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深入推进法治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深刻把握“新成就”的历史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从法律体系完善、依宪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法治领域改革、全民普法守法、法治队伍建设、依法执政等七个方面,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6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些成就是全方位、开创性的,这些变革是深层次、根本性的。我们要全面总结、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新成就,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
当今世界,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照,中国创造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两大奇迹,中国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性。我们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发自内心地对社会主义法治充满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绝不照抄照搬国外法治理念和模式,确保不犯方向性、颠覆性错误。要更加扎实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深刻理解“新体制”的战略考量,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等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战略考量。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全面依法治国领导体制的重大创新,是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举措,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党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党中央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委员会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重点推动解决部门、地方解决不了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部门、地方之间存在分歧的重大问题,实现集中领导、科学决策、高效执行。委员会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负责本领域法治工作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委员会决策部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策部署。《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坚持集中统一、协同高效、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等原则,明确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全面依法治国新阶段,我们要深刻认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大意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齐头并进,促进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推进的新阶段。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各方力量资源破解当前法治建设中重大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的新境界。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推进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治国理政全过程,更好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四、深刻回应“新使命”的时代召唤,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使命,赋予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时代内涵。他强调,在统筹推进“四个伟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要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
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思想,切实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重任,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完善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促进公平竞争、鼓励诚实守信的制度机制,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创造自由和创新权益,激发全社会创业创造活力,推动跑出中国创新“加速度”。要从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抓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广“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等措施,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建设开放包容、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五、深刻领会“新蓝图”的宏伟愿景,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谱写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从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科学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愿景。这七项重点工作,既涵盖全面又突出重点,既有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又有务实管用的重大举措,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意义。
蓝图已经绘就,行动只争朝夕。要坚持超前谋划布局,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研究制定更科学、更可行的法治建设规划,确保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有序推进。要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体制机制,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让司法更公正、更高效、更权威。要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宪法的治国安邦总章程、全面依法治国总依据作用。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和行为习惯。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推进法治实务部门和法学教育机构人员双向交流,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作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
责任编辑:岳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