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勋章”获得者:李宏塔
图为2021年6月12日,李宏塔在家中书房读报。 新华社记者 周牧/摄
李宏塔,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典范,共产党人革命传统、优良家风的传承人,始终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以严治家,秉持了“革命传统代代传,坚持宗旨为人民”的不变信念。
李宏塔,1949年5月生,1978年4月入党,河北乐亭人,安徽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李宏塔当过军人、做过工人,而后又在共青团、民政、政协等部门工作,一个习惯伴随着他的职业生涯:除了极少数因为重要公务赶时间,李宏塔从不坐专车,坚持天天骑自行车上下班。李宏塔一辈子节俭,对吃、穿、住都不讲究,一家子曾“蜗居”在一套冬冷夏热的两居室里,一住就是16年。
对自己严,对百姓热,李宏塔把全部精力都用到了为民服务上。在民政系统工作18年,视孤寡老人为父母、视孤残儿童为子女、视民政对象为亲人,每年至少一半时间在基层度过。“必须离开公路,直接去问老百姓。沿着公路、隔着玻璃看,不如自己的脚步踏实”。从基层调研回来,他常常穿着军绿色的球鞋、卷着裤脚,鞋上满是泥土,到了办公室,立即叫相关处室同志就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协商解决办法。担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后,李宏塔分管机关扶贫工作,他带队的调研,是公认的行程满、节奏快,还喜欢四处“寻丑”、“揭短”。
“共产党人要始终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中。”退休后,李宏塔加入中华慈善总会,为改善中西部困难群众的生活继续奔走忙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他颁授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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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张芯蕊
校对 -何晨琛 高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