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人民好法官鲍卫忠
图为2021年9月2日,鲍卫忠(左二)在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乡处理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供图
鲍卫忠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重要回信精神的优秀代表,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时代好干部。
鲍卫忠,男,佤族,1976年6月生,中共党员,云南沧源人,生前系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长期扎根我国西南边陲,对党忠诚、公正司法,为民族地区繁荣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他始终珍视民族团结,深入村寨普法释法,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佤山法治“老黄牛”;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2021年10月,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5岁。2022年9月,鲍卫忠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结案不是最终目的,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当事人的愁事和难事才是根本。”鲍卫忠总是这样说。他把每一起执行案件和每一次司法救助作为彰显公平正义、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的务实举措。扎根祖国边疆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一线24年来,鲍卫忠始终坚守法治信仰,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为祖国边疆的法治建设贡献了毕生精力。近日,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宣传发布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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