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创业离不开一个良好的环境,秩序井然和活力迸发同样重要、缺一不可。寓活力于秩序之中,建秩序于活力之上,才能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新作风、新作为、新气象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持秩序与活力相统一,是我们党在一路“赶考”的历史进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一手抓以严明纪律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一手抓倡导和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锐意进取,我们党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鲜明展现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活力的时代景象。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基调、“治”的理念。“严”字当头,要求守好红线,用党纪国法标定什么不可为、什么可以干;要害在“治”,更加强调担当作为,及时发现、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看,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激活“一池春水”,是要求在守好底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凝聚干事创业的力量,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使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少数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仍有误解,跳不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思维怪圈。事实上,秩序是保障,严明纪律“捆住”的是任性用权者和蛮干乱干者的手脚。对那些想干事、想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来说,严明纪律既为他们排除了“脱缰之马”的干扰,更让他们知方向、明底线,拥有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因而,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督促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指示灯”,也是鼓励党员干部建功立业、敢闯敢为的“推进器”。
做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以优良的作风聚力奋进新征程。明方向,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立规矩,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现实问题,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正风气,为实干者、开拓者畅通成长通道、拓宽成长空间,激励党员干部一门心思谋实干、心无旁骛抓落实。强免疫,把纪律教育与警示教育、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推动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202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