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由根据充分、时机条件成熟、顺乎党心民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图为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法治理论体系,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的法治问题,在范畴上系统集成、逻辑上有机衔接、话语上自成一体,展现出深厚的理论底蕴、缜密的逻辑架构和统一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法治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发展体现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
在长期的领导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积累了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依法治国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厉行法治的坚定意志、奉法强国的雄才大略、依规治党的远见卓识,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是这一思想的主要创立者,对这一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作出了决定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进步中彰显出强大感召力、创新力、引领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实践证明、富有实践伟力的强大思想武器,它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有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保障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有力提升了中国法治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正确指引,也有力证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真理性。
更多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详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文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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