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中西部22个省区市的书记和省长在脱贫攻坚责任书上签了字。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说:“这就是你们给中央立下的军令状,每年要向中央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2个多月后,中办、国办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在2017年3月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总书记重申:“这是军令状,完不成是要追责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从省区市到村一级,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
2018年2月11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节列俄阿木家中同村民代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围坐火塘边,共谋精准脱贫之策。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深化扶贫领域改革创新,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构筑起制度的四梁八柱。这个制度体系中,根本的是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
脱贫攻坚实践证明,这一套制度安排,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坚持制度建设、执行、监督、考核有机统一、环环相扣,符合中国实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提高了脱贫攻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完成提供了坚强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
图为2020年5月15日,湖南省十八洞村第三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麻辉煌(左)与返乡大学生施林娇一起通过网络直播推销土特产。 新华社发 陈思汗/摄
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
2013年开始,按照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实现对贫困村的全覆盖。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
2018年4月,舟曲县扶贫办副主任张小娟(右二)在下乡时向群众了解情况。 新华社发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扑下身子、倾情投入,用无私奉献的辛苦指数换来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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