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伴随党奋斗的光辉历程,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有力服务保障了不同时期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需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党的一大到五大,都对自身组织体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逐步确立了党的组织机构主体框架。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在根据地领导成立各级苏维埃政权,进行了政权组织机构建设的重要尝试。
1935年中央设立编制委员会,负责部队的编制工作。
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军队和其他根据地进行了精兵简政。
新中国成立前夕,党中央围绕政权组织形式、机构设置运行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在解放区领导创建了华北人民政府等人民民主政权,为新中国政权建设作了准备。
这一时期党领导下的组织和政权建设探索、整编精简等工作,为最终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机构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明确中央人民政府基本组织框架,到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全面规定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政权机构设置、职权作用,新的国家机构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党对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进行了多次精简调整。
同时,为做好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管理体制也作了多次调整。
这一时期机构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社会主义政权和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前,我们党推进了多轮集中的机构改革。
通过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精简优化组织机构、理顺职责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党的领导,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
为适应组织实施机构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任务要求,1988年调整设立了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
1991年,为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管理,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常设办事机构。
这一时期,机构编制部门立足职能和工作实际,在历次机构改革的研究论证、组织实施、制定部门“三定”规定以及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中承担了重要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又推进了两轮集中的机构改革。
特别是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习近平总书记直接领导、亲自部署指挥下,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健全了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着力优化经济、生态、民生等领域机构职责,完善人大、政协机构设置,推进跨军地改革,构建起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迈出了重大步伐。
这次改革中,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优化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地方编委领导体制也相应作了调整,明确编办归口组织部管理,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

为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各地积极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图为2022年1月11日拍摄的浙江省宁波市“大综合一体化”指挥平台。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供图
机构编制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和编制资源优化配置等工作。为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详见: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周祖翼《扎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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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柴潇凡
审核:李艳玲
监制:张西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