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快速发展,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
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特”在哪里?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推动党建与社会救助工作融合发展;第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发展中的难题;第四,始终坚持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坚决守住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政策好、日子有奔头。图为安徽省铜陵市郊区民福社区李奶奶拿着救助金存折露出欣慰的笑容。《铜陵日报》高凌君/摄
体现在制度改革方面,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作出总体设计、系统规划。社会救助制度由分散的单项救助转变为综合的救助体系,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
体现在兜底脱贫方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兜底支持作用,实现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占全部脱贫人口的19.6%,圆满完成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将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符合条件的240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
体现在提高救助水平方面,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增加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体现在增强治理方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立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资源统筹和部门协同,形成救助合力。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核对信息平台全国联网。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高效联动。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实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巩固提升行动,有力纠正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体现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建立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归集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在内的6000多万低收入人口信息,根据困难类型和致困原因分类给予针对性救助帮扶。推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加强主动发现,开通部省市县四级3700多个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针对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灾情多发的不利影响,及时调整、密集出台社会救助政策措施,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及时提供照料服务,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策划:郭斐然 审核:吴强 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