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全面”二字,意义重大而深远。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由法治作保障、靠法治来推进。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在法治轨道上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互联网法院设立以来,积极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大势,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为探索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明确网络空间司法治理的新规则,促进司法模式转型升级和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作出积极贡献。图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在线审理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供图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司法体制改革,被称为一场“司法领域触及灵魂的革命”。司法机关“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提高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逐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备。
整治“年底不立案”,2021年12月全国法院收案数量同比增长104.16%;维护公共利益,检察机关2021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6.9万件;公安机关严格规范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机制,政法领域改革不断走深走实,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新阶段。
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提升的是亿万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和信仰。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这是继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后,中央依法治港的又一重大举措。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随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本地立法。新选举制度为推进香港民主稳步发展、实现良政善治,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坚实基础。这是表决现场。 新华社记者 张玉薇/摄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等法律,修改立法法、国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制定香港国安法,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好保护“少年的你”;出台反食品浪费法,厉行节约有了法治保障……
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91件。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参天大树”更加枝繁叶茂,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高质量制度保障。
改革与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生育政策调整提供法治支撑,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动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跃升。
广东省的硇洲法庭坐落在海岛上,是一座不通陆路的海岛法庭,虽然只有一个小小审判单元,却常年负责调解、审理岛上涉八个村委会、五六万居民的各类纠纷。图为硇洲法庭办案人员在渔船上挂起国徽,准备开庭。人民视觉供图
良法善治,在于“法之必行”——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全国上下厉行法治、信仰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2020年,国务院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市场主体“一证准营”,市场活力极大增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这一重要观点,正化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实践。
全面清理“奇葩证明”为群众减负,政务服务从“网上办”向“掌上办”延伸,严格规范执法让权力不再“任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与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鲜明印记。
以中央名义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顶层设计;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破市场“旋转门”、“弹簧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在迈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法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领导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国家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策划:魏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