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这一思想在党的领导、方向道路、根本立场、基本原则、时代使命、目标路径、工作格局、重点任务、涉外法治、队伍建设10个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重要论断。
图为2020年4月22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检察院组成的跨区域联合行动小组,在鸡心岭地区开展联合巡山活动。新华社发 黄伟/摄
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并系统论述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重要思想,保障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
这方面的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和重要论断体现在:
一是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提出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专门队伍的概念和范畴,深刻论述了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法治人才培养等重要工作,明确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目标方向和标准要求。
二是提出“关键少数”的概念和范畴,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深刻论述了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重要责任、重要作用。
三是提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概念和范畴,强调要守法律、重程序、牢记职权法定、保护人民权益、受监督,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重要要求。
四是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五是提出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强调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为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队伍指明方向。
六是提出要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系统论述法学教育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极大推动了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发展。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新时代十年我们党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施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持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治执法司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更多内容详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署名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策划:蔡春玲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