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倡导的这五项原则,值得悉心珍视、继承、弘扬

来源:求是网 作者:是说新语 2024-06-29 15:34:16

  今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6月28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并发表了题为《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

  “70年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式发表,成为国际关系史上的伟大创举,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习近平主席高度评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深远意义,郑重提出新形势下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倡议,发出了同世界各国共创美好未来的时代强音。

  鉴往而知来。端起历史的望远镜,回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诞生的时代,可以更好理解五项原则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从中汲取历史智慧、走好前行的路。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创立是时代的呼唤、历史的选择。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世界殖民体系土崩瓦解。同时,冷战阴云笼罩世界,“强权即公理”甚嚣尘上。刚刚获得独立的新生国家渴望维护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

  “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毛泽东主席在开国大典上的庄严宣告,向世界表达了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积极谋求与世界各国和平共处的真诚愿望。

  为发展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1953年12月,我国政府同印度就解决两国历史遗留问题在北京谈判。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应根据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原则来解决两国之间的问题。上述原则后来被概括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表述几经斟酌,最后确定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首先是为处理我国同亚洲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而提出的,但它很快就上升为我国处理一般国际关系的准则。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应邀访问印度和缅甸,期间多次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进行深入阐述,强调世界上的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不论社会制度如何,只要以五项原则来处理相互间的关系,是可以和平相处的。6月28日、29日,中印、中缅分别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并共同倡导将五项原则确立为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正义的呼声,总能激起最广泛的共鸣。“如果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各国之间,而且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之中,它们将形成和平和安全的坚固基础”,“如果这些原则能为一切国家所遵守,则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的和平共处就有了保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迅即引起全球关注,获得国际社会特别是亚非拉国家广泛支持和赞同。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诞生于亚洲,迅速走向世界。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顺应了亚洲各国对和平与独立的期盼,也为日内瓦会议成功解决印度支那问题提供了思路、创造了条件。在中国的积极推动下,日内瓦会议最终达成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法国从越南、老挝、柬埔寨撤军,并确认三国的民族独立地位。印度支那的停战再一次证明了和平的力量是阻挡不住的,正如周恩来总理指出的,“世界上赞成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的人已经越来越多”。

  日内瓦会议后,毛泽东主席在会见来访的外国客人时,多次谈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们认为,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方针,不是为了临时应付”,“五项原则也适合亚洲、非洲绝大多数国家的情况”。在毛主席看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推广到所有国家的关系中去,不同的制度是可以和平共处的,“只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双方愿意共处”。

  在1955年4月举行的万隆会议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再一次得到发扬光大。

  “今天的亚洲和非洲已经不是昨天的亚洲和非洲。亚非两洲的许多国家,经过长期的努力,已经把他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的会议反映了这一深刻的历史变化。”周恩来总理如此阐释万隆会议的重大历史意义,鲜明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深刻阐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完全可以成为在我们中间建立友好合作和亲善睦邻关系的基础”。

  深受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之苦的亚非国家,更懂得独立自主的珍贵,也更明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与会代表最终达成一致见解,形成了和平相处、友好合作的十项原则,不仅事实上包含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而且是对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

  此后,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不结盟运动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原则。1970年第二十五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1974年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采纳五项原则。五项原则日益深入人心,被相继载入一系列重要国际文件,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成为开放包容、普遍适用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70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跨越时空、超越隔阂,经久愈韧、历久弥新,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历史的接力一棒接着一棒向前奔跑,人类进步事业在对时代之问的回答中一程接着一程向前迈进。当人类再次走到关键十字路口,面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的重大课题,习近平主席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理念,为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指明了正确方向。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就是要在新形势下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人类文明进步提供强劲动力。”习近平主席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汲取历史智慧、汇聚解决当今世界难题挑战的共识合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全面总结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四大历史贡献”。习近平主席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治树立了历史标杆,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建立和发展关系提供了正确指导,为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联合自强汇聚了强大合力,为国际秩序改革和完善贡献了历史智慧。

  ——深刻阐释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人类命运共同体“三个新”的弘扬升华。习近平主席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脉相承,是新形势下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好的传承、弘扬、升华。这一理念立足于国与国命运交织、休戚与共的客观现实,树立了平等和共生的新典范;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开辟了和平和进步的新境界;着眼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历史大势,丰富了发展和安全的新实践。

  ——郑重提出共创人类社会美好未来的“六大主张”。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坚持主权平等的原则、夯实相互尊重的基础、实现和平安全的愿景、汇聚共筑繁荣的动力、秉持公道正义的理念、展现开放包容的胸襟。

  ——积极倡导“全球南方”共同做“四大力量”。中国与“全球南方”血脉相连、同声相应。习近平主席从世界整体发展的高度,倡导“全球南方”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携手共进,共同做维护和平的稳定力量、开放发展的中坚力量、全球治理的建设力量、文明互鉴的促进力量,走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列。

  ——庄严宣示中国“三个不会改变”。中国始终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坚定倡导者、忠实实践者。新征程上的中国如何与世界相处?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不会改变,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的决心不会改变,中国促进世界共同发展的决心不会改变。

  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没有完成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在进行中。世界各国应一道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内涵,担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使命,为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不懈努力。

  (策划:旷思思 审核: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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