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能打折扣。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提升执行力,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助力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面从严治党有效法度的必然选择。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短板,完善制度执行力评估检查机制,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守职责定位,推动制度落实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力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科学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上位党内法规为依据,因地制宜建章立制,配套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制度上承中央、下启地方,对于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具有重要作用,但从基层实践来看,制度虚置、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机械性执行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制度执行中的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把制度当“稻草人”等问题亟须破除。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度执行中“形到神不到”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积极构建评估体系,对评估检查的制度种类、对象主体、评估要点等内容作出明确,确保评估工作有章可循。要创新评估方式,灵活采取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多角度、多维度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和实效。要强化分析研判,构建制度执行典型问题“案例库”,深挖制度执行不力背后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抓实问题整改,强化制度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开展制度执行力评估,不仅要查法规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执行不力、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问题,及时纠偏、督促改进,更为重要的是要找准制度漏洞,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真正做到深思一点、深挖一层,把脉深层次“病因”,切实让制度起作用,让权力受约束,让政治更清明,让人民更满意。要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以制度执行力评估检查为抓手,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通过形成评估报告,制定专项方案,督促真整改、改到位。要切实强化执纪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既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也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要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制度执行力评估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综合考核,与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地区政治生态综合评价等工作挂钩,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真正发挥制度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
坚持系统思维,扎紧制度笼子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中,实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在加强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相应配套制度,及时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要将制度执行力评估与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核、廉洁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一体部署、统筹推进。增强立项计划性,制度在精不在多,要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妥善处理数量与质量、前瞻性与现实性等关系。根据制度执行力评估检查结果,对存在监管盲区或需要以制度固化的,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未列入立项计划的制度文件原则上不发。严把制度质量关,方向要正确、内容要科学、程序要规范,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有效防范制度在权力配置、自由裁量、运行程序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确保每项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及时做好废改立,将制度执行力评估与规范性文件清理相衔接,通过制度执行力评估,及时发现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适时进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形成集计划、制定、备案、清理等于一体的制度建设闭合链条,环环紧扣、同向发力,不断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刘乐明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