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必须依照制度展开

2019年11月21日 08:00:32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徐家林 张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我国国家治理关系的重要论述,阐明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依据所在,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需要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把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来源为国家治理提供了现实基础

  中国的国家治理,必然要求依据来自于中国、适合于中国的制度体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这样的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接力探索出来的成果。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特征的论述,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指明了方向。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但是,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当时我们还没有经验,向苏联学习也使我们走了弯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功的道路最终还是中国共产党人自己探索出来的。当然,在探索过程中,也经历过挫折,但中国共产党人善于从成功和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来。

  正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自于党和人民的实践探索,建立在对自己国情的深刻认知和把握的基础上,是生长于中国土壤的中国制度,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所以能够成为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

  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可靠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某一层面的制度,也不是某一领域的制度,而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从而确保制度依据的可靠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由不同领域的制度构成。包括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为我国国家治理的系统性、综合性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其制度来源的科学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科学社会主义为基本原则,立足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与人民现实要求,密切联系时代进步和发展实际,既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又有厚实的现实基础,更有人民的广泛支持。二是其制度设计的科学规范。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主要是在摸索中前进。今天,我们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国家治理经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也已相当深刻,我们党要求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强调顶层设计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制度建设中的重要性,客观上要求我们加强对时代变化和人民诉求的了解,把握制度建设本身的规律,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的结果,很好地实现了制度设计的目标。主要表现为: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以上目标的实现和奇迹的创造,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性。

  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要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

  通过治国理政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既不能无的放矢,更不能随心所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这就要求,一方面,国家治理各项工作和活动必须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方向和遵循;另一方面,国家治理工作和活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的展开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只有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才能得到发展和完善。

  当前,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国家治理工作和活动,就要提高维护制度权威的意识,做到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特别是党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和水平。同时,还必须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制度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坚定制度自信。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

  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立起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科学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要坚持好、巩固好这些制度,完善好、发展好这些优势,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提高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就是要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执行能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此,必须切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贯彻落实的推进和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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