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并就此提出6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要求。其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全面的,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对我们党的领导地位的科学界定。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我们党强大的全面领导能力,来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能够科学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历史发展趋势,制定科学的行动纲领;来自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自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能够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来自严密的并不断完善的制度和组织纪律,具有强大的执行力;来自自我革命精神,勇于刮骨疗毒,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等等。
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谱写中华民族壮丽史诗的制胜密码,也是新时代统揽“四个伟大”、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制度体系中,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抓住了关键。党的全面领导要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三个“完善”。一是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二是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三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这三个“完善”将使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具体、更加明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制度。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必须把提高制度执行力摆在突出位置,保证各项制度落地生根,使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始终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将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是接近民族复兴的目标,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任务就越繁重,就越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作者为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