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物安全法治“防火墙”

2021年04月15日 12:58:57
来源: 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作者: 王萍

  今年的4月15日是我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国家安全领域新法——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的日子。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生物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比如普法小课堂上生动活泼的快闪视频、外来生物入侵专题讲座、海关监管工作犬现场模拟演示等,掀起了一股全民学法热潮,也让“生物安全”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话题。

  法律是国家和人民战胜生物安全危机的共同宣言。4月15日,伴着生物安全法的实施,这一天成为一个回望的节点,更成为一个迎接新篇章的起点。生物安全事关人民的健康福祉、社会的长治久安、民族的存续发展,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工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提出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去年10月,审议通过了生物安全法。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起到一个里程碑的作用,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4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生物安全法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4月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生物安全法实施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摄影/《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马增科

  生物安全法用法律赋能生物安全,为捍卫国家安全注入法治新动能,法律的颁布实施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的及时之举。将生物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关键时刻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并强调“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为中国的生物安全立法按下“加速键”。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立法,在一年多时间里历经三审高质高效出台生物安全法,充分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效率。2020年10月13日,生物安全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该法于10月17日获表决通过。此前,生物安全法草案分别于2019年10月21日和2020年4月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和二审。

  生物安全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

  2019年10月25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图为分组审议会场。摄影/《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萍

  生物安全法为中国筑起一道生物安全的法治“防火墙”,是生物安全法律规制的重要里程碑,要全面深入学习法律亮点并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制度落地生根见实效。生物安全法系统梳理当前我国生物安全领域存在的疫情防控、生物技术发展、实验室安全、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外来物种入侵和生物多样化、微生物耐药、生物恐怖袭击和生物武器威胁等8个方面的主要风险,并作出针对性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确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调查评估、信息共享、生物安全审查、应急等11项基本制度,全链条构建起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还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探索的联防联控、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社区防控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吸纳进生物安全法。

  生物安全法规定了法律责任,设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增加了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等3项“新罪”,与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有效衔接,让生物安全法长出了“牙齿”。这些立法亮点都充分彰显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法律实施后,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列明责任清单,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确定一批典型案件,重拳出击,形成震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生物安全违法犯罪的公诉和审判,用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让敢于挑战法律权威、敢于危害国家生物安全者付出沉重代价,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20年7月15日,科兴中维的工作人员在即将投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原液车间高级别生物安全防护区内进行设备的确认。摄影/新华社记者 张玉薇

  生物安全法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扬起法治风帆,用法治护佑生物安全领域的“国之重器”,助力中国生物科技创新发展和生物安全能力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也是国之重器”,“要坚持向科学要答案、要方法”。生物安全法对各类与生物安全相关的主体和活动严格要求,明底线、划杠杠、立规矩、强监管,保障各领域的生物安全,严防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同时,还设专章规定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鼓励生物科技创新和生物产业发展,通过发展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当前,全球疫情防控重点已转向疫苗接种,在新冠病毒疫苗研发中,中国展现出了科技硬实力。3月2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最新消息显示,中国新冠病毒疫苗海内外接种过亿,疫苗安全有效,接下来将加快推进国民全人群免费接种,这也将是史上最大规模的疫苗接种。这些都是近年来中国生物科技取得全新突破和飞速发展的生动体现。

  在法治护佑下,今后中国制造的新冠病毒疫苗不仅造福国人,还将继续在全球“遍地开花”,为全球织牢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护网,助力世界抗疫。下一步,以生物安全法为新起点,加强法律监管,进一步加大生物技术科研攻关,中国将锻造出更多新的“国之重器”,以法律的完善和科技的创新成果有力维护生物安全。

  要在每个人心中种下依法维护生物安全的种子,让我们心怀“国之大者”,用实际行动从容应对生物安全未来挑战,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习近平总书记说:“平凡铸就伟大,英雄来自人民。每个人都了不起!”生物安全法完善了我国生物安全顶层设计,为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人们感受到顶层设计和国家力量的重要性,也感受到了全民行动、万众一心的威力所在。经此一“疫”,人们看到了“逆行出征的豪迈”“顽强不屈的坚守”“患难与共的担当”“英勇无畏的牺牲”“守望相助的感动”,体会到了社会每一份子都释放抗疫能量的不可或缺。再比如,互联网公司开发绿色健康码、学校及时推出在线教学等措施有效减少传播风险,还有相关机构运用大数据技术快速分析密切接触者的信息,大大提高了追踪效率,都是积极为抗疫献计出力的鲜活例证。

  如今,中国抗疫取得重大成效,而全球疫情阴影尚未完全散去。生物安全威胁不仅仅包括新冠肺炎疫情,生物恐怖袭击、生物技术误用谬用、实验室生物泄露、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多发……这些都为我们敲响生物安全警钟。在生物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中,全社会要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贯彻实施好生物安全法,为守护生物安全发光发热,用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切实维护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法已正式施行,将为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完善覆盖社区及乡村的生物安全网络、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充分发挥法治作用与威力。让我们扎实做好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将生物安全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用密织的“法治网”维护生物安全,提升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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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赵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