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推动了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民营经济在稳增长、促创新、稳外贸、增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不断促进民间投资和推进公平准入,民营经济贡献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从“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到“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再到“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民营企业在多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取得突破,民营经济规模实力持续上升。自2012年以来,全国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始终保持在50%以上。2012年至2022年,民营经济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从50%上升至60%以上。
持续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民营经济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从“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到“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再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民营企业创新水平持续提升。
鼓励开拓国际市场,民营企业占据进出口“半壁江山”。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出去’”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再到“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民营企业挑起外贸发展“大梁”。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有进出口记录的外贸经营主体首次突破60万家,其中民营企业55.6万家,占比达86.2%。
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民营经济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从“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到“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再到“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民营经济的社会贡献显著提升。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历程中,共有12.7万家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产业投入超过1100亿元,惠及超过18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4年5月底,全国共有民营企业5517.7万户。
新征程上,要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完善适应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在市场准入、支持创新、法治保障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的举措,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和隐性壁垒。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尽快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推动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持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着力加大民营经济发展要素支持。按照一视同仁原则,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在用地、用海、用能等发展要素使用方面享有同等权利。落实尽职免责原则,切实消除对民营企业金融支持的各种隐性障碍,形成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愿贷、能贷、敢贷的机制。完善数据规则,建立民营企业合法合规使用各类数据要素的渠道。
着力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组建创新联合体、参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深入推进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持续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持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激励政策。落实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措施,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创业的支持力度。
着力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推动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法律原则。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此外,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渠道。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完善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制度安排。强化民营企业腐败源头治理,加强民营企业法治教育,持续深入推进民营企业规范管理、现代治理改革。
(作者:孙学工,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决策咨询部主任、研究员;荣晨,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决策咨询部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