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闽宁镇,绿树成荫,农家小院鳞次栉比,工厂车间热火朝天。谁能想到,20多年前这里还是一片“空中不飞鸟,地上不长草,风吹沙砾满地跑”的戈壁滩。翻天覆地的巨变,源于一种具体的实际制度——东西部协作扶贫的“闽宁模式”,这是1997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习近平到这里调研对口帮扶工作后的一大创举。
今昔对比,沧海桑田。从“干沙滩”变成“金沙滩”,闽宁的蝶变正是我国脱贫攻坚伟大工程的缩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威力的彰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000多万人,到2019年底,95%以上的贫困人口已经脱贫,2020年将彻底告别绝对贫困。这样的人间奇迹,“只有共产党能够做,我们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做,别的地方是做不成的,体现我们制度和政治的优越性”。
如何判断一个制度的优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我们重温了邓小平同志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的重要论述,重申他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提出的“八个能否”标准,强调:“看一个制度好不好、优越不优越,要从政治上、大的方面去评判和把握。”以此衡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实践检验,这是我们坚定制度自信进而坚定“四个自信”的根底!
为什么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深化对“三大规律”的认识,及时把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多方面显著优势”,源于其作为先进社会制度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正是这样的人民性,决定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价值取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从而彻底摆脱了利益局限,有效克服了一些国家存在的党派纷争、利益集团偏私、少数政治“精英”操弄等痼疾。
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也是“多方面显著优势”的重要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科学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一大区别,就在于它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把社会主义看作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实践过程。”审视历史和现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所以能够有效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完善,日益走向成熟定型,得益于对一切有利于中国发展进步经验的吸收借鉴,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总书记充满自信地宣示:“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必将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更大的比较优势,展现出更为旺盛的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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