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网评论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

2020-03-04 作者:求是网评论员 来源:求是网

求是网评论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

  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鲜明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为我们坚持依法防疫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防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疫情发生后,全国31个省区市先后依法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控疫情,如对患者或疑似患者依法采取隔离措施、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等。这些措施,有效阻止了疫情的进一步蔓延。同时,依法严厉查处哄抬口罩等防疫用品及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和防控信息。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防疫、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才能既科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又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回应好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者,治之端也。总的看,当前我国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健全完备的。从宪法到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系列专门法,为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但通过这次疫情也暴露出来一些短板和不足,应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抓紧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也有利于提升和维护我国良好国家形象。要站在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要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紧抓实抓细,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疫情防控是对依法治理能力的一场大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防控工作,迅速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强大合力;广大党员干部身先士卒,冲在一线,充分展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个个催人泪下的事迹、一幕幕感人至深的画面,令我们难以忘怀。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进退失措,出台的一些防控措施朝令夕改,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群众不满。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上来,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离不开全社会尊法守法、齐心抗疫的良好氛围。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在疫情防控中,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奔走在大街小巷的志愿者们、活跃在疫情联防联控中的退伍军人们、为一线防疫工作者免费理发的理发师们......无数普通人,通过自己的坚守,诠释着平凡中的伟大。但我们也看到,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出现发热症状不主动报告,有的编造传播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有的故意隐瞒疫情发生地的行程,有的被确诊或已被告知属疑似患者,仍然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与他人接触,凡此种种都涉嫌违法,会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要通过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调动广大群众投身依法防疫实践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只有每个人都树立起依法防疫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才能发挥法治的最大效能,凝聚起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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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唐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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