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历史反复证明,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正确的法治实践,依靠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科学阐明了法的价值和功能、法的基本关系等根本问题,把对法的认识第一次真正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之上。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有力指引法治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伟大实践中,总书记始终坚持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战大考中,在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凝聚着我们党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只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
(编辑:孙煜华 吴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