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必须抓紧抓好的工作。
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变化作出的科学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仍然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挑战,关键在于办好自己的事,提高发展质量,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和谐安定。总之,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高质量发展,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这就要求,谋发展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正确处理发展生态旅游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造福人民、泽被子孙。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事关我国新时代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应认识到,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各方面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昂首奋进新征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就一定能在新发展阶段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创造新的发展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