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亮明态度、决不含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创造性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为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注入了信心、提供了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正是因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功能和优势,我国经济才不断创造发展奇迹。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才能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在《求是》杂志新近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中,总书记鲜明强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政策举措。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当前一些同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强调要根据形势变化,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谋划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一是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国企整合重组,打造一批创新型国有企业;二是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七项具体要求:一是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二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三是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四是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五是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六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七是国企、民企、外企都要依法合规经营。
(编辑:吴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