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职称走的是哪个序列?”
2022年10月1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亲切询问坐在对面、身着车间工服的郑志明。
在一线干了20多年、练就一身精湛技艺的郑师傅向总书记汇报:“咱们国家出台了打破天花板的政策,我刚评上特级技师,还评上了高级工程师。党的政策让我们职高毕业的工人,也有了好出路。这是过去想都没有想到的。”
“现在收入怎么样?”
听到这个问题,郑师傅朗声回答:“很好!我是年薪制,和公司的中层干部一个级别。”
“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首先要体现在亿万劳动者身上。”在《求是》杂志新近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总书记明确要求,“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尤其要重视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些重要指示,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关爱,阐明了工会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中应该干什么、能干什么、怎么干好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中国工会自成立以来就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主责主业。《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新征程上,工会必须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如何让工会更好成为职工之家?在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继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健全已有的组织基础,持续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会入会工作,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精准、贴心的服务。对工会干部履职尽责、全国总工会自身建设、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工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发挥好作用等,总书记也分别提出要求。总书记强调,工会干部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盼,不断增强服务职工本领,真心实意为职工说话办事;全国总工会作为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当标杆、作表率,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工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热情关心和严格要求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使用工会干部,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及时研究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遇到的重要问题,支持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发挥好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作用,积极帮助工会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新时代赋予工人阶级新使命,呼唤工会组织新作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亿万职工诚实劳动、勤勉工作,锐意创新、敢为人先,必将有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巍巍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编辑:狄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