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派驻威力 履好监督首责 保障和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2019年01月05日 15:34:39
来源: 湖北日报 作者: 杜文清

  无论是纪检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察监督调查处置,监督都是首要职责。这是党章规定的、监察法明确的,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任务,也是加强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目的是通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作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必须发挥派驻威力,履行好监督首责,提高监督实效,保障和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践行“两个维护”,在强化政治首责中提升监督高度。从查处国资国企的一些案例来看,漠视政治纪律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无论是执纪监督还是监察监督都要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从全面推进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出发来监督。突出对政治纪律的监督。做到五个紧盯,即紧盯被监督单位党的领导是否坚强、“两个维护”是否落实、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到位、决策制度是否执行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坚决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国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突出对政治生态的监督。注重对国资国企政治生态的研判,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的情况。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企健全党组织民主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程序。突出对政治责任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企厘清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清单,健全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监事会、巡察等部门“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唤醒各级监督意识,担起监督职责。

  聚焦“两个关键”,在推动责任落实中提高监督准度。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人、重点在事。监督应从“人”和“事”两个标准结合来判断,精准把握监督的内涵和外延,避免监督泛化。盯住“关键少数”监督。近年来,国企“一把手”的腐败案件呈现出频发高发态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国企“一把手”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对其进行日常监督、及时提醒和问题线索调查核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票决制,防范决策风险和权力寻租。突出“关键领域”监督。紧盯“选人用人、资源开发、金融信贷、投资融资、大宗采购、产权处置、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合审计、监事会、中介组织资源,围绕国企廉洁风险点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让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最前沿。

  加强日常监督,在发现处置问题中延伸监督深度。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既有其自身的问题,也有提醒、批评、教育、监督缺位的问题。监督,首在纪法教育。督促国资国企全面落实好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广泛开展“普纪普法”教育,推进“十进十建”活动,让监察对象学法纪、知法纪、敬法纪、守法纪、护法纪,形成强烈的法纪意识。监督,重在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做好监督的前提。应丰富发现问题的方式手段,通过主动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经常旁听”发现问题;组织专项监督检查、走访群众了解情况,“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沟通互动”发现问题,并且要用好政治生态研判、数据分析等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监督,要在问题处置。发现问题是震慑,处置问题更是震慑。问题发现后,采取谈话函询、实施问责、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通报曝光、记入干部廉政档案等方式处置。对需要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审查的问题,按程序移送审查调查部门。用好用足这些处置方式,拓展监督的“宽度”,延伸监督的“深度”,让每一个发现的问题都有“下文”。

  严肃执纪问责,在实现法纪约束中增强监督硬度。监督工作除了严格监督外,还必须严肃执纪问责,让监督“带电”“长牙”,有硬度。紧盯节点纠“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和十种新表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放,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以及违规购置办公楼和职工住房等顶风违纪的国资国企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在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的同时,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治理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突出重点抓反腐。坚决查处“四资一项目”和“三重一大”中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滥用权力、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的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是重中之重。一案双查严问责。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班子不团结、队伍不纯洁,以及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坚持以人为本,在践行“四种形态”中体现监督温度。赵乐际同志讲,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根本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凝聚党心、凝聚人心。监督的出发点是爱护,是对干部负责,防止干部从小错到大错、从量变到质变,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坚持小错提醒。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全面推行国企党委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强化动态监管,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组织关怀。干部在没有开除党籍之前,还是党内同志,谈话应是同志式的,既要严肃认真,又要给予关怀。对函询予以采信并了结的,及时向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传递组织的信任。对受处分处理的干部要做好后续教育引导、跟踪回访工作,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注重容错纠错。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适合国企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既严格执纪、体现出对错误的惩戒,又给予党员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举报不实的,及时澄清是非,对诬告陷害、造谣中伤的,严惩不贷。

  (作者:省纪委监委第五执纪监督室主任、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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