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观是个人在社会情境中对于家庭及其发展所持的一种价值取向,是个人对家庭中相关事务的态度、认知与信念,并影响个人经营家庭生活的策略。虽然每个人的家庭观很大部分是由自己选择和决定的,但社会所呈现的传统、价值、道德和标准,都会对家庭观产生影响。换言之,家庭观是一套与家庭事务相关的认知观和价值观,其中包含评价家庭意义及衡量理想家庭生活的标准,个体可以通过这套标准来经营家庭生活,并提供解决家庭问题的基本框架性假设。
我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视家庭,并拥有一套清晰系统的家庭观。传统家庭观多与儒家礼法相关,主要隐含于传统的典籍、俗谚与文学作品中。通过梳理相关的典籍、俗谚与文学作品,我们大致可以窥见传统家庭观的主要面向:
第一,以传宗接代为最终目的的生育观。在中国古代重视宗族传承的观念下,家庭的首要目的在于传宗接代,以实现继嗣。
第二,尊卑有别的家庭伦理观。传统家庭被父权、夫权笼罩。在传统社会,子女对父母言行的绝对遵守或遵从。“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若以父母之命为非,而直行己志,虽所执皆是,犹为不顺之子,况未必是乎?”
第三,源自父权社会制度的从夫居居住观。《诗经》有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可知女子以出嫁为一生归止之所,称于归。
第四,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观。《礼记·内则篇》有曰: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女不言外指的是女子不接触家庭领域之外的社会,女子一旦嫁为人妇,相夫教子就是其本分。姑且不论传统家庭观中的不合理成分,单就其对我国传统家庭发展而言,指引作用,无出其右。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不动的。家庭观也是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主流观念和社会文化的进步以及家庭各个要素的变动发生改变。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巨大变革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中国家庭在结构和制度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家庭规模的不断小型化,家庭关系的不断复杂化,家庭伦理的不断失范化等迫切需要社会发展出一种新的、适应并促进现代社会的、发展的家庭观。对于传统家庭观在新时代或新的社会情境下究竟如何发展,学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传统家庭观回归论和传统家庭观终结论。
传统家庭观回归论认为,人们在经过个体的解放动荡之后,不但没有感受到精神的充足反而带来的是空虚和不安定感,必然会回归到最传统的家庭模式。有的人甚至认为,新的家庭生活方式不再能够满足人的本体性价值需求。如果我们指望未来的家庭生活能够重新满足这一点,则必须扭转中国家庭生活“世俗化”过程,向家庭注入新的神圣价值成分。无可否认,传统观念回归论意识到了中华优良传统应予以继承,传统家庭观所推崇的家庭伦理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
但是,传统家庭观回归论忽视了家庭观的创新性。历史或许会出现回流、倒退,但总的方向是前进的。家庭观也不例外,在未来它只会继续发展,不会再完全恢复于最初的形式。换言之,家庭观会随着社会变动而改变。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可能因为不同的契机而重新形塑传统家庭观。例如,我国传统文化下重子嗣的观念对于目前低生育社会仍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家庭生育的原因已从传宗接代转变成自我满足。多数家庭实际生育的时间点与生育意愿往往受到现实因素的影响而延后。
传统家庭观终结论则认为,家庭观是一种社会的建构。根据不同的文化,每个社会、时代、甚至每个个体都建构出不尽相同的家庭观内涵。传统家庭观瓦解论的观点也有失偏颇,它仅仅从家庭观的建构性出发,推断传统家庭观的终结,忽略了家庭观在发展过程中的继承性。家庭观的演变过程中,传统家庭价值观在无形中被传递着,而个人也主动或被动地接受一些传统家庭价值观。一些家庭关系方面的冲突和矛盾由此可以取得再平衡,家庭可以实现再生长。
比如,现代社会中,家庭伦理观的改变是整个家庭观中最具有颠覆性的,甚至直接动摇了传统父权社会的根基。但是家庭伦理观的转变并没有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生活的无序。取而代之的是平等权利的沟通,即现代家庭关系以沟通为优先。在这个基础上实现的容忍是无法沟通后的妥协方式,与传统家庭观直接要求弱势一方(通常是妇女与子女)委曲求全的容忍大不相同。再比如,现代家庭在传统男外女内的角色分工之外,夫妻均外出工作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普遍选择。
总而言之,在新时代,我们既要认真审视我国传统家庭观的内涵与外延,又要注重家庭观变迁的时代特色。针对传统家庭观变迁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和新任务,持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地位,积极探寻新时代家庭观的发展路径,从不同维度上丰富新时代家庭观的内涵。同时,充分继承和发扬传统家庭观的合理成分,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实现意识形态上的超越,使之成为新时代家庭观的思想资源。
(作者: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