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邦有术,持之以理”。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为坚定制度自信、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助力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以有力有效监督检查保障全会部署任务落实落地,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
党的领导是构建我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主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现代化的良政善治,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之必需,也是近代以降无数志士仁人前仆后继、不懈探索,却又抱憾而终的夙求。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长期艰辛探索,确立并巩固了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并在实践中越来越清晰地明证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奋进新时代,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放在首要位置,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的统摄性地位。努力使落实全会部署、构建制度体系的过程,成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的过程,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题中之义。我们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其中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出招破局、统领牵引,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创制突破、提升效能,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套保障、协同推动,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形成,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标本兼治提供了有力支撑。改革只有进行时。以四中全会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的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各项任务,不断将改革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坚强有力保障。
确保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和国家监察专责力量,必须扛起责任担当,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要跟进到哪里。要从严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派驻监督,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执纪,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要精准问责,抓住“关键少数”,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不手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着力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巨大的正能量。
年终将至,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就一定能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