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奉新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2008年7月,任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2012年11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侃侃而谈的务实学者、四处奔波的工作狂人……白天有最灿烂的光。
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强调科学管理的现代化理念,用真实的数据进行实证,也是邹碧华工作的一大特点。
“一位法官的身后冠冕”没有刻意的拔高报道,没有行政力量动员的哀荣。